景东文庙晋升“国保”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5-14 11:19:49 点击率:18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核定并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2013〕13号)文件,核定并公布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景东文庙名列其中,填补了景东县文物“国保”单位的空白。
景东文庙建于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迄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是云南省除建水文庙外保存最为完好的文庙。占地5292m2,座西朝东,以纵向建筑为主,为中轴对称的台阶式庭院,由照壁、泮池、六角亭、钟鼓楼、棂星门、大成门、天子台、大成殿及两侧厢房组成。1986年8月20日被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全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7年12月21日被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景东文庙申报第七批“国保”单位工作早在2009年就已开始,历经项目申报、复核遴选、征询意见等程序,最终成功入选。景东文庙晋升为“国保”,意味着其被纳入国家重点保护范畴,不仅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进一步提供实物支撑,对于满足当前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中华文化软实力也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务院《通知》要求,景东县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的规定,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既注重有效保护、夯实基础,又注意合理利用、发挥效益,在保护利用中实现传承发展,认真做好景东文庙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努力开创文物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民族文化强县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