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以建党90周年为契机“三注重三严格”开展评先推优活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30 14:50:05 点击率:50
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我县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对全县基层党组织先进基层党(总)支部、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评先推优,确保活动成效深入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
一是注重标准,严把评选条件关。此次推荐评选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条件严格对照“创先争优”标准要。“先进基层党组织”要能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做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模范践行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优秀共产党员”必须做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必须是能刻苦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村级组织书记和基层党务工作人员。
二是注重基层,严把评选推荐关。为使评先推优真正起到树先进、扬正气作用,有效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县委把此次评选出的对象作为表彰对象,充分体现表彰向一线倾斜。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主要针对农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的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向农村、企业、医疗、教学等一线基层岗位倾斜;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主要考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领导干部的推荐要从严掌握,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作为推荐对象。在推荐过程中,按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各党委为推荐单位,按照分配推荐名额和推荐条件,组织所属各级党组织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逐级推荐。各推荐单位对预备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和遴选,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绩、廉情况,多方面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形成考察材料,并要征求本推荐单位纪委意见。
三是注重实绩,严把评选审核关。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好中选优”的原则,在支部推优的基础上,各党(总)支部所在党委认真组织审核,提出推荐表彰人选,并对拟上报表彰的人选及其事迹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后,报县委组织部进行初审,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部门意见后确定。
在开展推荐表彰活动过程中,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通过自我鉴定、自评互评,把自己一段时间来的工作生活与五带头、五表率等要求相对照,挖掘优点、查摆不足,针对查找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促进党员自身综合能力全面发展,为我县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奠定基础。
一是注重标准,严把评选条件关。此次推荐评选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条件严格对照“创先争优”标准要。“先进基层党组织”要能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做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模范践行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优秀共产党员”必须做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必须是能刻苦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村级组织书记和基层党务工作人员。
二是注重基层,严把评选推荐关。为使评先推优真正起到树先进、扬正气作用,有效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县委把此次评选出的对象作为表彰对象,充分体现表彰向一线倾斜。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主要针对农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的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向农村、企业、医疗、教学等一线基层岗位倾斜;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主要考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领导干部的推荐要从严掌握,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作为推荐对象。在推荐过程中,按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各党委为推荐单位,按照分配推荐名额和推荐条件,组织所属各级党组织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逐级推荐。各推荐单位对预备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和遴选,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绩、廉情况,多方面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形成考察材料,并要征求本推荐单位纪委意见。
三是注重实绩,严把评选审核关。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好中选优”的原则,在支部推优的基础上,各党(总)支部所在党委认真组织审核,提出推荐表彰人选,并对拟上报表彰的人选及其事迹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后,报县委组织部进行初审,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部门意见后确定。
在开展推荐表彰活动过程中,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通过自我鉴定、自评互评,把自己一段时间来的工作生活与五带头、五表率等要求相对照,挖掘优点、查摆不足,针对查找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促进党员自身综合能力全面发展,为我县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