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审计局三措施落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作者:澜沧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5-04-14 14:57:15 点击率:46
2015年以来,澜沧县审计局以被命名市级文明单位为契机,坚持把精神文明工创建作有机融入审计实践中,不断创新管理机制,三项措施不断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监督检查及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
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分解了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将各项任务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各个股室、每个职工头上,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责任书进行严格检查和量化考核。组织职工积极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到“人人重视,个个参与,全面受益”。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各负其责,全局职工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建章立制,全面推进。严格按照市级文明单位标准,建立市级文明单位工作形象;完善学习、请假、会议等各项制度,强化机关管理;建立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文明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勤俭节约,精打细算,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