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法院2014年上半年审判执行工作呈现四大特点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7-13 23:12:45 点击率:31
一是受理的案件数量大幅上升。2014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诉讼、执行案件1101件(旧存126件),同比上升188件,上升20.37%,居全市法院第二。其中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03件138人(旧存4件7人),民商事案件772件(旧存103件),同比上升125件,上升19.3%,行政案件46件,同比上升27件,上升1.5倍,执行案件178件(旧存16件),同比上升46件,上升34.85%。
二是结案均衡,无超审限、无超期羁押案件。澜沧法院实行案件结案计划汇报制度,不断强化审判流程监督,审判法官每周向庭长汇报下周的结案计划,庭长每月向主管副院长汇报下月的结案计划,有效防止结案不均衡及超审限现象的发生。上半年共结案640件,平均结案为58.1%,其中刑事结案74件96人,结案率为71.84%,民商事结案461件,结案率为59.72%,行政结案23件,结案率为50%,执行结案82件,执结率为46.07%。总体结案均衡,并无超审限及超期羁押案件。
三是上诉案件及上诉后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数量下降。上半年上诉案件共20件,占结案数的4.3%,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件,下降13%。其中民商事案件上诉17件,同比下降3件,下降15%,上诉案件占结案数的3.7%,维持原判3件,同比上升2件,改判6件,同比下降2件;刑事案件上诉3件、抗诉1件,上抗诉案件占结案数的5%,同比下降1件,下降2%,维持原判3件;行政案件上诉1件。
四是加大审判监督管理力度,努力审判质效。上半年澜沧法院严格按照本院《案件质量监督检查管理细则》的规定,对送检的案件从实体方面、程序方面、法律文书制作上以及档案装订上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共评查各类案件1044件,评查案件数量同比上升599件,上升1.35倍。发布案件质量评查通报1期,对通报的问题限期15日内整改完毕,并成立检查督导组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召开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联席会1次,不断加强内设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建设。同时研究制定《澜沧县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规则》、《澜沧县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签批、签发、签章、打印、宣判等规定》,不断规范庭审、加强合议庭作用、严把裁判文书“出口关”等,采取各项措施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