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新农合成为农民健康的“保护伞”
作者:姜莹 刀剑龙 发布时间:2015-07-07 15:56:20 点击率:23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本着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提高参合群众受益度的工作理念,对报销补偿比例逐年进行调整,让参合农民更加受益,取得了“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卫生得发展”的良好成效,现已进入全面巩固和发展时期。
全县对残疾人、边民、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及低保、五保人群等特殊群体,将其在县、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补偿的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五个百分点,达到95%。而且提高了年度住院封顶线,把普通疾病住院累计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把22种重大疾病住院累计补偿封顶线提高到25万元,是全市封顶线最高的,同时还率先在全市开展了大病补充保险,对参合患者单次住院费用超过7000元(含7000元)的,扣除按新农合规定的比例报销以后,再次给予80%的大病补偿。对个人支付部分的住院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减去民政补助后,再次给予80%的大病补充保险补偿。
目前,澜沧县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达83.35%。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