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简报第三期:澜沧县“三个要求”确保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
作者:澜沧县创先争优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05-24 22:03:57 点击率:33
简 报
中共澜沧县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6月15日
澜沧县“三个要求”
确保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
澜沧县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结合工作实际,发布了《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三个要求”,确保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
一是要求以“创先争优当模范、构建和谐兴澜沧”为主题,以创建“十佳示范党支部”、“十佳党务工作者”、“十佳共产党员”为载体,坚持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及其他经常性工作,继续巩固拓展好“三级联创”、“云岭先锋”工程、“边疆党建长廊”建设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澜沧、维护边疆安宁、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是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推行为民服务五项制度、完善“三包干、三落实”工作机制结合起来,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和“三个一”、“进百家、知民情、办实事”等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要根据不同领域和行业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不同群体党员的岗位特点,精心设计体现特色、务实管用的主题和载体,精心组织实施好创先争优活动。
三是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围绕中心工作设计主题,结合本职工作开展活动,把广大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要紧紧围绕确定的主题,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制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个人自评:要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在党支部中进行讲评小结,每名党员对参加活动的情况进行陈述,对落实承诺情况进行自查。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