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森林普洱”建设为载体 积极预防涉林职务犯罪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3-12 09:12:29 点击率:10
澜沧县人民检察院以服务普洱“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的执法理念,在牢固树立保护生态就是保护生产力,建设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意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面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宣传和警示教育,以“森林普洱”建设为载体,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近日,澜沧县检察院积极主动与县林业局联系开展题为“新形势下如何有效预防涉林渎职犯罪”专题讲座,林业系统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各乡镇林业站站长、木材检查站站长等50余人参会。
检察院预防科授课人员通过典型案例解读法律,结合当前林业管理现实情况,以案说法,使与会的林业干部受到一次深刻的法律教育和警示,使他们懂得不尽责就是失职,失职就可能走向犯罪。同时,也让林业干部充分认识到涉林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和承担的后果,增强了林业干部对预防职务犯罪公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对于如何才能更好地预防职务犯罪,面对腐败的诱惑和防范腐败的发生,授课人员在讲座中指出:一是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化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服务意识、风险意识,坚持依法办事。二是自觉算好五笔账:即:算政治账,不自毁前程;算经济账,不倾家荡产;算自由账,不身陷牢笼;算健康账,不身心憔悴;算家庭账,不妻离子散。
一些林业干部说:以前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等法律规定,通过刚才的专题学习才知道,不揣腰包的犯罪稍有不慎就会使自己走上犯罪道路,他们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典型案例为戒,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履行好职责,维护辖区林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