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文化馆推荐“拉祜族芦笙舞传承人张扎努”、“牡帕密帕传承人李扎莫”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28 09:25:58 点击率:29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于今年8月底发布了申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推荐工作进行了通知。根据省文化厅和市文化馆的申报要求及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推荐申报书的填写要求。文化馆专门召开了馆务会,对传承人的进行认真斟酌和筛选,经过筛选,最后决定将我县省级拉祜族芦笙舞传承人张扎努和拉祜族迁徙史诗传承人李扎莫推荐国家级传承人,对申报工作进行了分工。工作人员在原来申报省级材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拉祜族芦笙舞传承人张扎努、牡帕密帕传承人李扎莫文字、图片、音像等申报所需资料,为做好这次申报工作,在时间短,任务重的情况下,文化馆做了大量的工作,认真填写了推荐表、撰写调查报告、制作了申报所需的图片光碟、文字光碟、专题片等材料,于9月底报送市文化馆。
这次申报工作对于传承和保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拉祜族芦笙舞和牡帕密帕具有重要的意义,如能成功申报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国家、省、市级政府将对它们担负起传承和保护的责任,我县便可以借此得到诸多实惠,如扩大地方影响、获得政府津贴,对我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拉祜族芦笙舞和牡帕密帕的保护传承将取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