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公安局富东派出所“四项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31 08:40:42 点击率:38
普洱市澜沧县公安局富东派出所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局有关要求,结合本乡道路交通实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力做好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和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工作。
一、强化源头监管,抓好重点车辆管理。组织民警深入该乡客运站,开展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客运车辆安全性能、驾驶人员等情况集中检查,要求客运人员切实抓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进一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切实从源头上夯实对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
二、加强路面管控力度。组织警力投入开展预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合理安排落实日常勤务制度,严格查处路面7座(含)以上营运客车、各类机动车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员等违法行为,提高路面见警率,达到查处和威慑的效果。
三、排查整治危险路段,消除安全隐患。联合乡相关部门,对辖区道路再次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点段,尽快消除隐患,防止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力争做到“及时排查、及时治理、及时消除”。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客运站、学校、街道和各村委会通过开展专题教育、悬挂宣传横幅、散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意识,规范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