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四突出”促政风行风评议显成效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2-30 08:17:11 点击率:8
一是突出组织领导。为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石春云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对政风行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对各参评单位的评议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被评议单位成立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领导负责这项工作,确保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突出效能建设。澜沧县民主评议基层站所从2010年开始结合效能政府建设,重点评议县政府职能部门。今年重点评议县级公共服务部门。结合当地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公共服务部门进行全面评议。坚持以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效能建设、依法行政、反腐倡廉、文明窗口建设、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等8个重点,采取自查自纠、公开承诺、政风行风热线、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设立投诉电话和意见箱、开展明察暗访、实地走访等方式,扎实开展好各部门(单位)的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努力创建“诚信型”、“亲民型”、“服务型”站所,把各基层站(所)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效,纳入部门和行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进行统一考核。通过三至五年时间的集中评议,使群众诉求渠道更加畅通,行业管理明显加强,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高。
三是突出广泛参与。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动基层站所切实解决不正之风问题,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围绕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依法行政、廉洁执法、整改提高六方面政风行风建设内容进行评议。确定县林业局、水务局、计生局和富东乡人民政府及其所属乡(镇)站所作为被评议对象。据统计,全县20个乡(镇)共有931人参加测评,发放测评表931份,回收931份,回收率为100%。各乡(镇)在测评中,邀请了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村干部、个体户代表,城乡居民代表等参与评议。县属38个单位(部门)对县林业局、水务局、计生局和富邦乡人民政府进行了评议。参加评议人数190人,发出评议表190份,回收190份,回收率100%。
四是突出整改落实。各参评单位通过自查自纠,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整改落实的重要标准,边评边改,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持有问题就改,突出问题先改,重点问题重点改,认真查找原因,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许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落实,民主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根据测评结果显示,县林业局和乡(镇)林业站综合满意率达94.2%和96.3%;县水务局和乡(镇)水务站综合满意率达94.5%和95.3%;县计生局和乡(镇)计生办综合满意率达96.5%和96.4%;富邦乡人民政府综合满意率达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