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排头兵 彰显红盾风采——澜沧县工商局党总支书记李海同志先进事迹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8-16 09:44:06 点击率:201
李海,男,彝族,1968年12月生,1987年参加工作,2002年任澜沧县工商局勐朗工商分局分局长,现任澜沧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李海始终坚持把“一切让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踏踏实实做人,清清白白做事,逐步成长为一名优秀的“班长”。任分局长以来,以其独特的个人魅力,务实的工作作风,脚踏实地,积极作为,多次拒收违法违规当事人所送的财物。在他的领导下,勐朗分局连续5年被评为先进集体,2004年被共青团普洱市委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2008年被评为市级先进集体。李海本人也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2008年9月,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优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
加强修养,提高素质,当好勤奋学习的表率。
作为基层领导干部中的一员,李海同志始终坚持努力学习、与时俱进,保持谦虚谨慎良好习惯,始终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推动工商工作科学发展。
真抓实干,创新思维,当好勤奋工作的表率。
李海同志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并不断提出新思路、新观点,勇于尝试新方式、新举措,同时不忘做好表率,坚持“五在前”:完成任务干在前、团结互助帮在前、思想工作做在前、困难当头抢在前、执行任务走在前。在他任勐朗分局分局长期间,按照“进入新时期、树立新形象、实现新作为”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找准自身建设和监管执法的结合点,抓班子、带队伍,多措并举,努力提高队伍素质。打造服务型工商理念,推行首问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用快捷、便民、高效的工作作风,展现一流的服务意识。针对社会上敏感的“案、费、证、照”和“吃、拿、卡、要”等问题,分局推行“阳光”政务,公开服务工作流程,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进行公示,增强工作透明度。认真推行工作绩效考评制度,在注意德、能、勤、绩、廉等考评的同时,注重对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评,细化评分标准,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年终公务员考核,充分调动了全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各项工作又快又好的落实。在他的带领下分局上下出现了“精神振奋、队伍团结、纪律严明、作风扎实、创新发展”的大好局面,向社会展示了基层工商的新形象。
积极谋划,协调配合,当好顾全大局的表率。
李海同志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作为党总支书记,他坚持以党的事业为重,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确保干部队伍生机勃勃。各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狠抓落实,尤其是面对新形势、新机遇,能紧紧围绕整体工作思路,不断更新观念、改进工作方法,与时俱进,自觉找准位置,主动为主要领导分忧解难,当好助手和配角。对上多请示汇报,对内多沟通交流,对下多体谅关心,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为推进澜沧工商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牢记职责,心系群众,当好服务发展的表率。
李海同志始终坚持把“一切让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在他任分局长期间积极优化执法环境,对外来投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经营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本着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使外来投资者在宽松的经营环境下不断发展、不断规范;其次,积极引导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扶持企业做强做大,推荐更多的企业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和国家、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运用工商职能,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其三,突出消费维权,积极受理群众的消费投诉,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本着依法办事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工作态度和原则,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受到了消费者的好评。在他任分局长期间,分局个私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推动了县域经济的大发展。
紧紧围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相关要求,李海在工商系统内积极组织开展“我是党员、从我做起、对我监督、向我看齐”主题实践活动,把加强党员教育、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局党总支多次被县委、县直属机关党委评为先进党支部,支部党员多次获上级党组织表彰。
李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到了“五表率”,取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他以榜样的力量激励干部职工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2008年以来,全县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530余件,案值561万余元;共受理消费者案件268件,立案查处3件,成功解决268件,解决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李海也在不断的成长和进步中实现了人生价值,彰显了红盾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