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三严格”确保选派常务书记“下得去、蹲得住、干得好”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0-10 14:57:34 点击率:58
澜沧县结合调查摸底、分类定级和“回头看”工作中查找出来的问题,从三个方面着手严格选派常务书记,确保选派常务书记“下得去、蹲得住、干得好”。
严格选派标准。一是实行分级选派。针对分类定级过程中定为“较差”的15个基层党组织,选派县委组织部干部职工担任常务书记,进行“一对一”结对联系,使15个“较差”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组织部门党建联系点、成为组工干部“党性锻炼基地”。被定为“一般”的93个基层党组织,按照选派常务书记在50%以上的要求,共选派常务书记50名,党建指导员43名,实现了对后进党组织常务书记和党建指导员选派工作全覆盖。二是实行分类选派。针对基层党组织行业性质和存在的问题,从不同行业、不同部门进行选派,即按照党群部门选派到软弱涣散突出的党组织、政法部门选派到社会治安较差党组织、财经部门选派到经济发展落实党组织的思路进行分类选派、分类指导。其中选派到村级及下设党组织担任常务书记38名、党建指导员18名;选派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担任常务书记27名、党建指导员26名。共选派党群部门常务书记和党建指导员88名;选派政法部门常务书记和党建指导员12名;选派财经部门常务书记和党建指导员9名;三是严把选派关。在选派常务书记和党建指导员时,重点从有培养前途、有发展潜力、熟悉党务工作、政治表现突出、政策水平较高的优秀党员干部中进行选派。
严格工作要求。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所选派的常务书记和党建指导员定期不定期深入基层党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帮助查找问题根源,帮助建立问题台账,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方案,并实现整改问题销号制。派出单位结合“四群”教育、“三深入”活动和“三包干、三落实”工作机制,积极主动支持、协助好派出人员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年和其他各项中心工作。二是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按照转化一批“较差”党组织,提升一批“一般”党组织的要求,对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进行分类指导,帮助整改,确保今年11月底实现普遍晋位升级,全面消除“一般”、“较差”基层党组织。县委组织部干部职工担任常务书记的15个“较差”基层党组织,通过整改提高,要达到全部升级到“较好”党组织的目标,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公务员考核内容和党员民主评议内容,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严格管理制度。加强对所选派的“常务书记”、党建指导员的日常管理,选派到行政村党组织以及下设党组织的“常务书记”、党建指导员,在所派驻乡镇党委的领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对选派到其他行业领域的“常务书记”、党建指导员,坚持谁选派谁领导的原则,所派驻单位党组织协助管理。所选派的“常务书记”、党建指导员每月至少安排3天时间深入基层党组织,建立“常务书记”信息管理台账,严格“常务书记”考勤记录,县委组织部派出5个随机调研组深入各基层党组织督查“常务书记”工作开展情况,加大对“常务书记”管理力度,为确保“常务书记”挂任党组织晋位升级打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