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突出“三个注重”全面完成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0-10 15:01:18 点击率:66
澜沧县结合实际,扎实推进社区党建“三有一化”工作,突出“三个注重”强化社区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和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一、注重高标准谋划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把社区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县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对社区组织活动场所、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任务和完成时限作了硬性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进度要求和领导责任。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成立社区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将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纳入“三包干、三落实”机制的重要内容,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建设领导小组1个,县委组织部与各社区负责人签订了活动场所建设责任书10份,县级领导公开承诺3人,部门主要领导公开承诺10人。三是标准超前到位。坚持“布局合理、适度超前、规范有序、实效实用”的原则,统一配套内部设施,规范内部设置,高标准规划社区活动场所建设,新建和购置的4个社区中,面积最小的493.6平方米以上,最大的709平方米。
二、注重多举措推进
一是多方式选址。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掌握实情,按照“新建一批、购置一批”的思路,派出调研组先后16次深入各个社区调查摸底,逐一核查落实,详细了解和掌握各社区活动场所实际情况,统一设计图纸,做到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外观标识,规范建设,建筑风格采用拉祜族民族特色。二是多渠道筹资。澜沧县在检查指导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过程中,提出了“上级补助一点、镇和社区自筹一点、帮扶部门帮助一点、社会各方筹措一点、县级财政配套一点”的建设资金筹措思路,号召镇、社区加大自筹力度,并充分发挥县属部门对口帮扶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作用。四个社区共投入建设资金700余万元。
三、注重监管保障
一是严把工程质量关。在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环评、地勘、招投标等建设程序上重点把关,抽调纪检、建设、质检等部门人员组成质量监管工作组,定期不定期深入各社区现场监管工程质量,对建设过程实行现场监理、全程跟踪,防止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二是严把资金拨付关。从资金审批和拨付方面着手,严格工程预决算制度,财政、发改、监察、审计等部门层层把关,严格报表报送、银行对账、资金审核、责任追究制度,对建设资金做到专人负责、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全方位筑牢资金安全防线,确保资金使用“便捷、高效、安全、透明”。三是严把工程验收关。工程竣工后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建设、发改、财政、审计、民政、国土等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深入各社区、项目点进行检查验收,验收过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发现问题,当场提出,限期整改,共提出整改意见建议4条,建立社区验收台帐4套,全县4个社区活动场所已通过县级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