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四项措施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0-10 14:49:47 点击率:50
一是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制定下发了《中共澜沧县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非公企业党组织提出了“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社会覆盖,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县委建立了层层管理非公有制党组织的制度,明确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支部书记是主抓责任人,把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同其它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形成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工作局面。
二是加强调查,摸清底数。县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发改、工商、税务、统战、工会、工商联等单位,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县非公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地毯式”的摸底调查,重点摸清了非公企业的经营类别、企业规模、经济效益等情况,全面掌握了党组织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开展党建工作情况等,依据调查结果,建立了基础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做到企业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组织设置、党员数量、业主身份“五个清楚”,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情况进行分类排队,建立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台帐,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
三是加强管理,理顺关系。澜沧县从实际出发,把加强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作为工作重点,采取了独建、联建、挂靠建等办法,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分类指导。坚持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把分散在农村的个体业主党员归入村党支部;改制后组建的企业党组织归为原主管单位党组织管理;党员较为集中的县城区采取组建个协党支部,归工商局党总支管理。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中,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规范一个”的原则,在摸清党员数量、核实党员身份、做好私营主工作、选好私营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的基础上,积极组建新的党支部。同时还针对企业转制后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党组织的工作及活动进行创新和发展。
四是加强指导,推进组建。澜沧县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和《党章》、《劳动法》、《工会法》的规定,在大胆探索非公有制党建工作的同时,注重做好工会和团组织的建设;坚持非公企业发展到那里,党建工作拓展到那里,在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大多建立了党组织,不具备条件的先组建工会或团组织,目前在35个非公有制企业、20个乡镇设立了非公有制企业联合工会56个,在普洱大兴量贩有限责任公司澜沧大兴量贩超市、云南四通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建立了2个团支部,乡镇非公有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团员由乡镇团委负责管理,初步形成了“以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党、工、团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