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公安局创新工作方式力抓维稳举措助推四群教育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3-01 11:09:40 点击率:40
“四群”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澜沧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真实掌握民意、着力化解民忧;坚持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真情服务群众、着力保障民生;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真诚接受监督、着力提升水平”的要求,紧密结合公安机关开展的“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从辖区实际、警种实际、工作实际出发,积极推进“四群”教育工作。
以身作则,带动全员齐参与,确保推动工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领民警职工主动深入单位、企业、街道、社区、农村、家庭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公共复杂场所、旧货交易市场、交通要道等容易滋生违法犯罪的区域、场所和部位,采取进村入户与集中座谈相结合、面对面交流与问卷调查相结合、走访村组干部与一般群众相结合等方法,广泛走访村(社区)干部、治安积极分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老干部、困难群众、伤残病人、孤寡老人、留守人员、企业代表、特邀监督员和重点人员、信访人员和案件当事人,与他们拉家常、交朋友、认亲戚,宣传党和国家的法律政策、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解决群众的困难、与基层公安机关共同研究整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为民警做出了表率,树立了榜样。
立足本职,创新工作方式,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各部门职能特点,实行“对口走访”工作机制。如,信访部门:重点走访慰问信访或上访群众,了解掌握群众对信访办结满意度情况,倾听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执法办案部门:重点走访案件当事人,既走访慰问案件中的受害人或家属、亲属,又走访慰问案件中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亲属,在了解掌握受害人和违法犯罪嫌疑人情况的同时,不失时机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以扩大“清网行动”战果等等。通过“对口走访”,施行“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有效性,进一步夯实基础、提升效能,将走访活动持续引向深入。
联系实际,拓展走访渠道,确保真实掌握民意。深入重点区域、偏远山区、热点乡镇、重点村组、社区街道、厂矿企业、困难家庭、行业场所等,广泛走访村(社区)干部、治安积极分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老干部、困难群众、伤残病人、孤寡老人、留守人员、企业代表和特邀监督员;坚持走访重点人员、信访人员、报过警报过案的当事人等,征求意见建议。组织动态评警活动,治安、交警、刑侦、出入境、派出所等警种适时组织民警到公共场所、商场、医院、车站流动走访,扩大走访覆盖面,通过召开群众大会、警民座谈会、民情恳谈会以及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禁毒宣传、消防安全宣传等广泛评议公安工作,全面收集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公安机关维护稳定、打击犯罪、管理治安、服务民生、队伍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意见,虚心听取群众对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建议。
抓举措,突出重点,确保营造和谐稳环境。针对走访中反映出来的农村涉林、涉水、涉路等矛盾纠纷突出的问题,全县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落实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重大节庆活动前排查和敏感时点排查措施,严格执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研判,一月一上报”和重点时段“周排查、周研判、周报告”制度,既服务了群众,又维护了稳定。针对县城区案件特别是“两抢一盗”等侵财性案件高发的势头,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及要求,将县城区划为4大片区10个民情责任区,由4名处级领导和24名副处级领导挂钩联系,10名公安局党委委员担任各责任区巡逻组组长,10个局直部门负责各责任区包保工作,综合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等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强化治安巡逻防范,督促内部单位开展群防群治工作,使县城区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得到整治,打击、防范和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有所提高,有效遏制了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发案势头,人民群众的安全进一步增强,取得了初步实效。
各项活动相结合,确保服务民生促和谐。把“四群教育”和“三访三评”活动、学雷锋活动与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贴近民生本质,在服务中体现管理,在管理中提升服务,由管理型向主动服务型转变,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群众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采取有效举措,认真组织民警开展“助民抗旱”、“灾民饮水心牵挂”、“送头盔、送安全”、“上门办证、送证”等服务活动,增强与群众的沟通,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构建和谐警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