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价格管理 维护社会稳定——澜沧县维护物价稳定案例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25 11:05:48 点击率:53
价格是与群众利益最密切的调节杠杆,价格的异常波动和价格秩序的混乱,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因此,稳定物价是维护和实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前提。2010年6月,澜沧县发改局收到县城区鲜肉户关于屠宰费收费问题的上访件。反映澜沧远通食品有限公司每头猪要收取25元屠宰费太高,应该继续按20元的标准收取。
澜沧远通食品有限公司是2003年9月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新组建的非公有制企业。2007年3月申请扩建,公司屠宰场设备和建筑物全部更新,增加污水环境治理,2008年3月竣工投产。生产规模:生猪每天屠宰300头,大牲畜每天屠宰40头,可保证县城及附近村镇百姓肉食供应,符合国家对生猪定点屠宰场标准及监管要求。根据思发改收费〔2004〕407号的文件精神:“对生猪屠宰加工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加工服务费每头不超过25元。包括生猪屠宰加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得加收其它任何费用”。澜沧县发改局根据澜沧远通食品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08年4月作了《关于生猪大牲畜屠宰费的批复》(澜发改字〔2008〕53号),收费标准即:每头猪按25元收取,每条牛按40元收取。由于物价上涨,屠宰成本增加,澜沧远通食品有限公司准备于2010年7月实行新的收费标准,但遭到了鲜肉户的强烈反对,双方不但未达成共识,而且矛盾日益加剧,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
接件后,澜沧县发改局高度重视,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并立即和上访人取得联系,汇同相关部门,深入调查落实,原由是:由于当时受条件限制,鲜肉户外购的生猪与待宰猪混关养在一起,这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规定,所以澜沧远通食品有限公司规定屠宰场只准关养待宰猪,其它生猪一律免进。为此,鲜肉户只能把生猪关养在距屠宰场约2公里的地方,生猪要运到屠宰场每头猪在20元的基础上增加5元的运输成本。鲜肉户认为:如果再加收5元的屠宰费,成本加大,加之屠宰费由原来的每头15元提高到20元,间隔不到一年的时间,所以不同意再提价。在调查过程中,工作组还对远通食品有限公司2008年、2009年的运行成本进行核算,经审核,运行周期符合成本监审要求。县政府还多次召开由县发改、商务、工商、畜牧兽医、公安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议,重点解决远通公司和鲜肉户关于屠宰费的收交问题,要求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及时解决,给人民群众一个合理的答复。
2010年7月14日,工作组召开协商会,鲜肉户始终只同意交20元的屠宰费,而远通公司每头猪坚持要收25元的屠宰费,所以拒绝鲜肉户的生猪入场,双方僵持不下,情况十分危急,由于利益分歧,双方情绪非常激动,不计后果的讲了一些过激的语言,协商会最后无果而终。会后,工作组多次协调远通公司,希望能公司能从大局和长远利益的高度看问题,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积极维护社会安定,维护社会繁荣。通过不懈的努力,最后远通公司作了让步,让鲜肉户的生猪入场,屠宰费暂时按每头猪20元收取,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县人民政府还要求工作组继续对屠宰场的收费成本再审核,对鲜肉户的生猪价格再调研,多方听取上访人员的意见,加强政策宣传,做好上访人员的合理诉求和解释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经过大量的调研工作和政策宣传,9月10日,县人民政府主持召开双方协调会,会议最后决定远通公司于201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收费标准。要求远通公司在管理方面加强整改,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调解结果双方都没有提出异议,屠宰费收费问题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