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法院党组五方面谋划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作者:澜沧县法院 发布时间:2015-01-14 08:27:13 点击率:54
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不断促进作风转变,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澜沧县人民法院党组于2015年1月6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新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党组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每年向县委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报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党风廉政专题学习;全院每季度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二是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容的廉政建设工作,每年至少到分管联系党支部上一次廉政党课;对新任命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谈话。三是落实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纪检监察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更多力量和精力转到抓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主业上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加大明查暗访和通报问责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反腐倡廉制度,抓好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的落实,并建设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机制。
二、强化制度执行,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一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县委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自觉与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保持一致,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转变文风会风。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从严控制会议规模和文件数量,压缩会议时间。严格公务用车、接待、公务出差报销管理。严格执行《澜沧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澜沧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和《澜沧县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报批手续,规范审批程序,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行为。二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坚持领导带头,坚决整治“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明确干部职工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加大问责力度,整治慢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整合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察员力量,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重点整治干部队伍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行为,及时通报案件查处情况,狠刹歪风邪气。
三、强化规则意识,狠抓决策民主化科学建设。一是加强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程序和方式,严格执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规定,鼓励讲真话、讲实话。二是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决策前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论证,充分吸纳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三是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坚持院务会议、各庭室之间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相互之间沟通交流,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推动工作。
四、认真组织开展好司法廉洁及其他教育学习活动。既要践行“三严三实”即“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精神,又要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和司法廉洁。
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常态化工作。督促好党风廉政责任书落实;监督好保障经费的管理使用;强化干警日常行为规范;改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方式;抓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做好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工作,全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