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三项措施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取得实效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5-02 10:55:14 点击率:34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澜沧县严格按照市委部署,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重点工作,采取“突出重点定准级、查摆问题找主因、制定整改促落实”三项措施,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突出重点定准级。对行政村、城市社区、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6个领域,围绕党组织带头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反映等7个方面,采用“基层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组织考评的“三级审查法”对各基层党组织进行量化打分。90分以上为好、80—89分为较好、60—79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四个等级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分类定级。目前全县701个基层党组织已全部完成分类定级,其中:被定级为好的有270个,占38.5%;被定级为较好的有326个,占46.5%;被定级为一般的有92个,占13.1%;被定级为较差的有13个,占1.9%。
查摆问题找主因。一是各基层党(总)支部分别撰写党建工作调研报告,按照“五好”标准,从各自岗位职责角度出发,重点从班子团结、队伍建设、工作机制、作风纪律、群众反映等方面进行反思,查摆存在的问题,共查找问题67项。各基层党委对所属党(总)支部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上报县委组织部,为下一步进行针对性整改提供了基础。二是召开党群大会,认真听取党员、群众对所属党组织在带头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三是各党(总)支部设立了“基层组织建设年意见箱”,辅以征求意见公告,鼓励群众多反映实际问题、多提改进意见,积极支持和监督党(总)支部的整改落实工作。
制定整改促落实。一是梳理整改落实项目。各党(总)支部对查摆出来的实际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进行全面分析和归类,对基层党员群众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局部性的个案问题,做到积极协调、处理迅速、反馈及时。二是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各党(总)支部按照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分门别类地提出整改落实的工作目标、方式方法和时限要求。对可解决的问题,按照倒计时的要求提出明确的具体步骤;短时间内可以解决的问题,列出大体的时间表;确有困难,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理清工作思路,并做好解释工作,防止矛盾激化、问题扩大。三是明确整改落实责任。各党(总)支部把整改的各个问题分解到各责任人,对于涉及多个上级职能部门、单位的问题,明确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专人负责,有具体部门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