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三五”群众工作法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中共墨江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1-09-16 09:16:20 点击率:9
推行“三五”群众工作法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墨江县委政法委践行“三五”群众工作法交流材料
墨江县委政法委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深入推行“三五”群众工作法,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搭建工作平台,畅通化解矛盾的渠道。在15个乡(镇)组建成立由乡(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民政、国土、林业、工青妇等单位和部门人员组成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综治维稳中心工作由综治办牵头,以司法所为基础,以公安派出所为主力,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为手段,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打造大联合、大服务、大综治的工作平台。全面实行以一个中心服务群众、一个平台整合资源、一个流程调解到底、一个机制监督落实为内容的“四个一”运行方式,确保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合力解决矛盾纠纷的渠道更为畅通和便捷。
二、建立健全维稳防控机制,筑牢综治维稳“第一道防线”。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重大事项维稳风险评估机制、政法部门督导化解机制、政法部门负责人维稳挂钩联系制度、乡(镇)综治维稳工作协调机制;对于比较复杂的矛盾纠纷,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矛盾纠纷严格实行“定领导、定责任、定方案、定时限、包调处”的责任制,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措施不到位不放过、矛盾不解决不放过”。上半年,对涉及水电产业开发调概补偿的4个乡下发了《维稳预警通知书》,对2件重大建设项目进行了维稳风险评估(目前评估工作已到审核阶段),依法妥善稳控了原墨江县矿业有限公司、原墨江金矿职工群体性上访等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确保了全县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三、转变工作模式,发挥政法部门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统领作用。一是主动靠前,转变工作方式。对有可能发生的越级、集体、重复上访苗头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纠纷,提前介入,及时作出维稳预警,及时做好化解工作,确保群众不聚集、不串联、不闹事。实现四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接收信息,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稳控事态,第一时间处置纠纷)的目标。二是主动建言,调整工作思路。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认真倾听群众的诉求,结合情报搜集、研判,逐一梳理诉求,对发现有合法、合理诉求但又处置不当,可能激化矛盾的情况,积极向县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建言献策,以引起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落实措施,恰当引导,使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得到满足,既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三是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机制。面对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呈现量多、面广、复杂的趋势,且带有“组织严密、诉求多样、行为过激、处置困难”等特点,充分发挥协调、组织、督导职能,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分析工作对策,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四是主动介入,树立良好形象。主动介入重大信访案件、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积极稳控重大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化解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处置过程中,对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深入进行剖析,搞清楚事件引发的背景,尽最大可能将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解决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