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县民政局以“四结合四确保”推进创先争优出实效
作者:中共墨江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1-06-29 17:08:36 点击率:33
创先争优促发展 民政为民促和谐
---墨江县民政局以“四结合四确保”推进创先争优出实效
墨江县民政局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注重实践成效,把解决好民生问题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四结合四确保”有力措施“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努力使人民群众难有所助、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优抚对象退有所保。
一、创先争优与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相结合,确保城乡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众难有所助。结合墨江生产条件相对恶劣、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群众贫困面大的实际,局机关立足本职工作,创先争优,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机制体制。一是进一步完善救灾应急机制。在做好救灾救济的同时,做到早预防、早安排、早部署,保障灾民和受灾群众基本生活。2010年全县共有176800人遭受了旱灾、风暴、冰雹等自然灾害,民政局共下拨救灾救济款662.5万元、救济大米278吨、牛奶5017件、药品450件、棉被1292床、衣物5000件(套)、石棉瓦2万片……,有效保障了灾民及困难群众有饭吃、有房住、有水喝、有衣穿、有被盖、有病能及时救治,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灾民的关爱。二是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及时纠正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基本实现了城乡低保 “评审程序化、发放社会化、管理动态化、监督多元化、建档标准化”和“按标施保、应保尽保”的动态管理目标。2010年全年累计有67392人次享受城市低保,发放低保金1193.9万元;65880人享受农村低保,全年共支出低保金5397.92万元。三是进一步加大城乡临时救助工作力度。重点解决城乡贫困居民特别是低保边缘群体的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积极帮助家庭贫困的学生圆大学梦,帮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解决吃饭、路费等困难。2010年对300名家庭贫困大学生、634名城市生活无着人员和1200户低保边缘群体实施了临时救助,共发放救助金47万元。
二、创先争优与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相结合,确保患病的贫困群众病有所医。配合医疗卫生、社保部门建立健全医疗救助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城乡医疗救助(试行)实施办法》,规范申请、审批、公示程序,以医前救助、医中救助、医后救助为主要手段,逐步推广门诊救助试点,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不起病的问题。2010年对73550人次实施了医疗救助,其中城市891人次、农村72659人次,共发放救助金754.3万元。
三、创先争优与敬老院建设工作相结合,确保五保户、特殊低保户、优抚对象老有所养。目前,全县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4.7万多人,五保供养人数2138户2319人,其集中供养250人,集中供养率不足6%,五保对象经费全部由财政转移支付,全年共支出供养经费435.972万元。按照县委政府安排部署,民政局抢抓机遇,创新机制,结合局机关“十二五”规划,坚持“1+2”建院思路,实现全县养老机构全覆盖,即:县中心敬老院、通关敬老院和雅邑敬老院建设。目前,县中心敬老院已全部投入使用;通关敬老院正在改扩建中,年底建成后将成为一所集文化娱乐、生活服务等设施为一体的综合性敬老院;雅邑敬老院正在进行申报等前期的工作。三个敬老院建成后,全县15个乡(镇)孤寡老人的收养、社会寄养将得到进一步改善,集中供养率将达到60%以上,为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提供良好的条件,为全县老年人福利事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创先争优与优抚安置工作相结合,确保优抚对象退有所保。充分发挥民政部门优抚安置职能,营造军爱民、民拥军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做好重点优抚对象抚恤优待工作。严格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做到及时、足额提标和发放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全县有重点优抚对象2034人,其中“三属”76人,残疾军人120人,在乡复员军人679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71人,参战退役人员988人,另有享受出国民兵民工待遇89人,全县共发放各类抚恤费250多万元。二是做好退役士兵、复员转业士官的报到、登记、接收和安置审查工作。2011年,我县共接收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71名,其中符合城镇安排工作条件的13名,农村安置的有58名。三是积极开展双拥工作。以节日走访慰问、召开座谈会、发放慰问信、举行联宜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双拥工作,重点对驻墨部队官兵、残疾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军队离退休干部和现役军人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2010年,被慰问人数达1600人次,发放“光荣之家”铁牌100张,发放现役军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90000元、立功奖1600元、挂历1600份、对联300套,优抚面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