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部门工委三措施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2-19 10:57:45 点击率:52
在新一轮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县直部门工委结合实际,找准工作载体,突出工作重点,采取三项措施提升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上台阶,出实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为把工作落到实处,工委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层层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办公室,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制定了工委、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明确了工委、党委班子成员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的责任,加大基层组织建设督促、指导的力度。同时,把基层组织建设活动纳入年终基层党建目标考核内容,实施目标化管理。力争实现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目标。
二是强化摸底定级,突出分类指导。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严格对照分类定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定级,在此基础上,工委再组织人员通过走访、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基层党组织状况,对所属200个基层党组织以“先进”、“一般”、“后进”三个等次进行分类定级,共评定出先进党组织138个,占69%;一般党组织51个,占25%;后进党组织11个,占6%,进一步摸清了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为加强对评定为一般和后进党组织的整改指导工作,在51个“一般”党组织和11个“后进”党组织中选派常务书记46名,建立挂钩指导关系,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整改责任。
三是找准工作载体,突出工作重点。在总结2012年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工委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精心制定2013年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方案,明确“一个工作载体”,突出“两项工作重点”,即:以在各基层组织中推进实施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切实抓好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五个基本”建设,全面规范基层党组织活动及党务工作日常管理,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二是突出抓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治工作,不断优化机关党组织设置,理顺党组织关系。三是突出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在机关、事业、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中分类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带动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