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坝镇领导干部“三不”带头禁烟
作者:江溪 发布时间:2014-02-28 08:21:34 点击率:9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龙坝镇从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开始,以“三不”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
不顶风违纪,全体镇村(居)组干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带头执行中央的相关规定,做“明白人”,不顶风违纪;公务接待中不要求提供烟草制品;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制度,领导干部在接访、出访时均不要求提供烟草制品;不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龙坝镇领导干部带头把中央的相关规定视作“红线”,以“三不”做“自觉人”,坚决不越“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