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县以“建、带、激”三项措施培养农村艺人
作者:墨组部 发布时间:2011-06-25 23:21:23 点击率:137
墨江县以“建、带、激”三项措施培养农村艺人
为弘扬墨江民族特色文化,丰富农村群众生活,墨江县以“建、带、激”三项措施,加强农村各类文艺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农村艺人,不断活跃乡村文化,充分发挥农村艺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墨江中的积极作用。
一、注重引导投入,“建”好文艺队伍。由村(社区)党组织牵头,组织本村(社区)具有民族文艺特长、爱好民族文艺表演的乡土艺人及农村青年、妇女,成立农村文艺演出队,利用农闲、传统节日和赶集日,组织跳芦笙、唢呐比拼、对山歌、民族习俗歌舞庆典等活动,以自编自创、自娱自乐的文艺节目,在农民群众中宣传党的惠民政策、普及科学知识,传承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采取“县级财政投一点、乡(镇)经费挤一点、村级集体经济出一点”的办法筹措文艺演出经费,为农村文艺队购买各种文艺表演器材和演出道具。目前,全县已组建农村文艺演出队184支4000余人,村级农民文艺队覆盖率达109.5%,县级财政已投入30万元,为168个村级农村文艺队配齐了基本的表演器材。村级文艺队的成立,有力夯实了农村精神文化阵地,为培养农村艺人、活跃乡村文化奠定了基础。
二、注重挖掘培养,“带”强表演能力。一是由县文体局组织文艺工作人员深入村寨,积极帮助乡镇、村组挖掘本地本支系文化资源,根据哈尼支系不同的居住环境和生活习俗,为各支系群众编排出不同音律、不同风格的哈尼歌舞,先后编排出《拉达歌》、《扭鼓舞》、《阿迷车》、《牛皮大鼓舞》等一批脍炙人口的哈尼歌舞,共挖掘整理民间文艺节目902个。二是充分发挥县文工团的职能作用,从队形、节目形式、演出结构等方面为农村文艺队进行文艺辅导,并由各村文艺队明确1名文艺队长,加强与县乡专业艺人的联系,接受专业艺人的表演指导,引导农村文艺表演走向规范化、专业化。三是聘请市、县级专业艺人、组织县级文艺演出队到村(社区)开展文艺演出活动,编排贴近农村实际、展现农民生活、符合时代发展的文艺节目,在表演的同时,通过教、带、传的方式培训农村艺人,实现“送文化”和“育文化”的有机结合,带动乡村文艺队提高文艺表演水平。2010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已组织开展文艺下乡巡回义演638场次,群众参与率达37%。
三、搭建交流平台,“激”发演出活力。积极为农村文艺队搭建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激发农村文艺队和农村艺人的表演活力。以举办墨江哈尼太阳节暨国际双胞胎节、原生态歌舞大奖赛等形式,组织各乡镇农民文艺队到县城交流演出,在竞赛和巡演中提高表演水平,展示各具特色的民族民间文化。同时各乡镇还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办法,利用五·一、五·四、七·一、十·一、春节及哈尼族十月年等重大节庆,积极组织本村与外村,本乡(镇)与外乡(镇)的文艺队交流演出,使文艺队之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提高文艺队的表演能力。如龙坝乡竜巴村文艺队带着自编自演的《哈尼情歌》、《熬尼搞》等哈尼歌舞,将文艺表演交流到红河洲红河县,受到了县内外观众的一致好评。全县先后有8个乡镇、31位民间艺人应邀走进中央电视台《民歌中国》栏目,他们中既有年过七旬的哈尼歌舞传承人,也有新一代哈尼歌舞传唱者,在提高文艺表演水平的同时,向外展示和推介了墨江哈尼文化的魅力。通过交流演出,不断激发了农村艺人的表演活力,提高了村级文艺队的演出水平,为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墨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