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连县规范抽调和跟班学习人员管理
作者:刘远浩 发布时间:2014-08-01 08:55:11 点击率:1695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切实解决干部抽调、跟班学习程序不明确、审批不严格、管理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孟连县研究出台了《孟连县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抽调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孟连县工作人员跟班学习制度(试行)》,明确了抽调和跟班学习目的、程序、管理考核、纪律规定等,实现了抽调和跟班学习管理的规范化,强化了干部管理、监督和教育工作。
明确工作目的,突出需求重点。《管理办法》明确了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内涵,即为在我县投资较大或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关乎民生的项目和中央、省、市、县确定的在一定时期内需要完成的全县性的工作或任务。《跟班学习制度》明确跟班学习是为加强基层干部培养锻炼,提高业务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和加强机关与基层的沟通联系,促进工作开展。
明确操作程序,严格把关环节。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抽调人员需由抽调单位提出抽调意见,经本人和所在单位同意,报县委办、政府办审核,经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后,由组织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跟班学习需经跟班学习单位、所在单位和本人协商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报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下发跟班学习通知。
明确管理考核,促进干部成长。《管理办法》和《跟班学习制度》中均明确规定了抽调和跟班学习时限、工资人事关系、年度考核等。抽调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年;跟班学习学习时间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得超过5个月,跟班学习人员一年内和在同一单位跟班时间均不得超过5个月;跟班学习实行比例限额,跟班学习人员不得超过单位行政编制的5%、事业编制的3%;抽调和跟班学习期间,工资人事关系保持原单位不变;抽调和跟班学习单位负责对抽调、跟班学习干部的日常管理,确保干部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抽调和跟班学习期满后,由抽调和跟班学习单位出具思想、工作表现书面鉴定,作为年度考核依据。通过强化对抽调和跟班学习人员管理、监督和教育,保证其学习教育权益和各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
明确纪律规定,防止随意滥借。《管理办法》和《跟班学习制度》中均对责任单位、抽调和跟班学习人员纪律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未按程序办理抽调审批手续,擅自抽调工作人员的;对因工作不负责任随意滥借,造成工作人员人浮于事的;因疏忽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均要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对超比例抽调跟班学习人员或未按程序办理跟班学习审批手续的,清退跟班学习人员,并追究跟班学习单位和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办法中,还明确规定了县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抓好监督工作,确保规定执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