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连县出台“改非”干部管理办法
作者:刘远浩 发布时间:2014-08-01 08:34:21 点击率:432
近年来,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一些科级领导干部因为工作需要、健康状况等原因退出领导岗位,但是由于缺少科学管理措施,一部分“改非”干部工作主动性、创新性下降,甚至存在不做事、不上班或报到后就不见人影的情况。
为切实解决“改非”干部监督难、教育管、管理难等突出问题,孟连县出台了《孟连县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对“改非”干部工作职责、考核管理、纪律要求进行了规定。
明确了工作职责。“改非”干部所在单位或管理主体负责日常管理,可根据工作安排,让“改非”干部从事某项具体工作,参与综合性、专题性调查研究,或对相关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等。对疏于管理的单位或管理主体,视情节给予主要领导诫勉谈话、作出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
杜绝了“一刀切”现象。对德才表现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考核优秀的“改非”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转任领导职务或提拔任用。
严肃了工作纪律。对不服从安排、不遵守工作纪律、不履行工作职责,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改非”干部,由管理单位进行谈话,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的,由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严肃了年度考核。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三个月的,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改非”干部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年度考核;“改非”干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旷工超过五天以上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十天以上的,当年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达到辞退条件的按照《公务员法》规定进行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