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督查组来宁洱督查指导乡镇党委换届工作
作者: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1-06-26 17:01:08 点击率:78
2011年3月20日,省委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督查组领导、省纪委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长杨力佳,率省换届督查组来宁洱展开了为期2天的督查指导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市委组织部正县级组织员程汝明,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正昌和市县组织部、换届办有关人员等陪同。
省委督查组在宁洱县督查期间,宁洱共完成了3个乡镇的换届选举工作,尚有6个乡镇正在紧张有序的推进之中,全县各个乡镇的换届选举工作将于3月23日结束,在这关键时期,省委督查组的督查指导,将进一步促使宁洱县乡镇换届工作的顺利推进。宁洱县在换届工作中,一是县委高度重视,把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列为全县的重点工作之一,超前谋划,周密部署,高位推进。二是在干部的配备上,突出德才兼备的原则,着重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年轻干部和大学生村官,把组织意图的实现同人民群众的意愿相结合,进一步落实群众公认原则,优化了班子结构。三是在代表的推选中,统一了代表构成方案,成立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一步规范了代表了推选工作。四是严明纪律,畅通渠道,强化监督力度,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省委督查组一行在宁洱督查工作,采取深入实际调研督查、听取换届工作情况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查阅换届文书档案的方式,积极深入德安乡、磨黑镇、宁洱镇和同心乡进行实地督查指导,然后结合乡镇督查情况,全面听取了县委关于全县乡镇换届工作的情况报告,并就换届工作纪律和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了解。督查组认为我县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换届工作,工作机构健全,组织严密,真正做到了规定动作不走样;宣传上能结合宁洱的实际,多管齐下,把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换届的一系列工作要求及规定宣传到广大干部群众之中,树立了正确的导向,营造了浓厚氛围,并严明换届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加大监督、重视监督,确保了换届环境风清气正,让扎实工作、埋头苦干的干部有了奔头,为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省委督查组对我县继续抓好换届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善始善终,圆满完成换届的后续工作;二是要认真总结经验,特别是已探索出来的干部工作、组织工作、群众工作经验,进一步归纳总结,并推广到下一步的工作中去;三是要加强培训,督促新当选的干部、特别是大学生村官要积极转换角色,学好苦干实干的精神,进一步增强服务基层增长才干的能力。
在下步工作中,我县将继续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乡镇党委换届的总体要求和有关精神,以省委督查组对我县的督查指导为契机,用铁的纪律、铁的手腕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障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地进行,为顺利推进 “十二五”规划、实现 “两地一枢纽”战略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