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9”地震情况通报(三)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3-21 09:19:15 点击率:61
一、地震受灾核实情况
据调查核实,到2013年3月20日11时为止,地震共造成4个乡(镇)48个村民委员会4个社区,641个村民小组15177户53120人受灾,共计损失983.41万元。其中:1.民房一般损坏2283户9132人13968间,直接经济损失616.41万元;2.教育、卫生、饮水、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受损,直接经济损失237万元;3.因为地震电力中断,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30万元。
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宁洱县委、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的批示精神,高度重视抗震救灾和防灾减灾工作。针对3月19日发生的连续地震和震后造成的次生灾害严峻形势,省、市联合工作组于2013年3月19日20时30分在宁洱县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组织宁洱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宁洱县相关部门召开宁洱县“3·19”防震减灾工作情况汇报会,省、市联合工作组在听取了宁洱县“3·19”防震减灾工作情况后,对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间防灾减灾工作及恢复重建提出了工作要求和建议。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省、市领导的批示精神,按照省、市领导的要求,各乡(镇)、各部门,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把省、市领导的批示精神和要求贯穿于宁洱“3·19”抗灾救灾工作的始终,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二是国土、交通、水务、气象等相关部门切实做好防灾减灾的监测预报工作,加大对次生灾害、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力度,把可能产生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做好安置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关心灾民、心系灾民,科学制定生产自救方案,积极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确保灾区的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四是加强防震减灾应急演练,不断加大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学习,特别是防震减灾应急工作机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提高防震减灾工作统一指挥、快速反应,规范有序、科学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县防震减灾委要加强对学校、医院、企业、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演练,全力提升应急处置应变能力。
目前,震中及周边村组群众人心稳定,生产生活秩序正常。县委、县人民政府及相关乡(镇)党委、政府正开展次生灾害排查、抗灾减灾及生产自救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