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妇女儿童工作 建设幸福美丽新宁洱
作者:刘春兰 发布时间:2013-03-21 09:06:33 点击率:27
我县有妇女9.4万人,儿童2.4万人,两类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68%。我县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发展进步和儿童健康成长,把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圆满完成了《普洱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普洱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妇女儿童事业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取得了显著成效。
召开工作会,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妇女儿童工作
妇女权利得到保障,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女代表、县第十五届人大女代表、县第七届政协女委员的比例分别达22%、28.9%和31.7%,均比上届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11.3万就业人员中,女性就业人数达4.9万,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3.4%,失业人员、农村贫困人口中女性比重逐步下降,妇女平等就业和共享经济社会资源的权利得到有力保障;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89%,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0.06%,全县“普九”人口覆盖率自2000年以来一直保持100%,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健康发展;妇女病普查率从11.37%提高到28.06%,全县“五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均达到98%以上,妇女儿童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建立法律援助中心1个,巾帼维权服务站37个,建立了家庭暴力投诉站、妇女维权岗等基层维权服务机构,妇女儿童法律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