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畜牧兽医局认真开展检疫票证集中清理工作
作者:包银 发布时间:2013-03-21 08:55:43 点击率:24
为规范检疫票据管理,近期,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组织对全县9个乡镇的检疫票证进行集中清理,重点对近3年已使用检疫票据存根和作废检疫票据进行集中清理。
此次检疫票据集中清理工作按照《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非税发〔2013〕01号)文件执行,主要涉及9个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委托开展动物检疫的单位,票据种类主要为老动物检疫证和新动物检疫证。共清理老动物检疫证明406本(其中:产品检疫证明214本、产地检疫证明185本、消毒证明3本、出县境动物证明2本、非疫区证明2本),新动物检疫证明701本(其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414本、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287本)。
针对集中清理出来的问题,责令各乡(镇)务必限期整改,加强和规范台账管理,做到领证入库数与使用结存数相符。
此次检疫票据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对规范全县检疫票据使用保管,提升检疫票据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