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 加强农村消费安全意识
作者:杨建达 发布时间:2013-03-21 09:09:53 点击率:41
为实现“消费满意在云南”,加强维权效能建设,在201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勐先工商所借3月13日赶集日的机会,协同乡党委、政府、司法、公安、电力等部门开展了消费维权宣传。此次活动共出动人员12人次,车辆2台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420份,展示收缴的具有代表性假冒伪劣商品、过期食品等,活动结束后,在垃圾处理厂现场销毁一年来收缴的各类过期食品650公斤,价值2400元。
此次宣传活动,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充分体现了“消费满意在云南”的精神,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使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从食品、农资、肉食等各类商品中学习自我识别能力,防范、杜绝假冒伪劣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