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洱县委组织部县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2013〕第3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2-27 10:53:30 点击率:5080
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县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宁组干任公示〔2013〕第3号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关于实行领导干部公示制、试用制、任期制的试行意见》和《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科级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王建军等8位同志拟任职务予以公示:
1、王建军,男,彝族,1973年3月生于云南省宁洱县,自考本科文化(云南大学法律专业),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8月参加工作,身体健康。现任县人民法院磨黑法庭庭长(副科级)。
拟任县人民法院磨黑法庭庭长(正科级)。
工作实绩:熟悉基层审判工作,认真做好陪审员的选任工作,报经院长向县人大报请任命了8名陪审员,考察陪审员人选6名。先后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任职及法律知识、审判实务培训4次,参加庭审观摩12次,联系安排陪审员参加各类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140余件;近三年来主审各类民商事案件135件、参加审理行政案件5件,所办案件结案率均为97%以上,审限内结案率100%,公开审判率100%,调撤率为75%以上;进行法制宣传1次,分发宣传材料1000余份。
2、杨寓景,女,拉祜族,1984年10月生于云南省澜沧县,本科文化(云南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非党,2009年12月参加工作,身体健康。现任县人民检察院科员。
拟任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熟悉办公室和检察政治组织工作,有一定的文字理论功底。工作以来,起草各类工作总结、检察工作报告20余篇;办理收文3700余份,发文200余份,编发检察工作简报300余期,撰写信息简报79篇;参与编写宁洱县《县志》检察工作部分;按照要求上报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和检察文化建设等各项活动所要求的文字材料,办公室工作连续两年在全市检察系统考评中排名第一,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3、黄晓宇,男,汉族,1978年1月生于云南省姚安县,函授本科文化(西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法学专业),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12月参加工作,身体健康。现任县人民检察院科员。
拟任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熟悉法律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在检察院工作以来,积极到各乡镇开展法律宣传及法律咨询,广泛走访律师事务、法律事务所,加强与法律工作者、律师的沟通联系,了解法律工作者、律师代理民事行政案件的情况,积极挖掘案源。完成工作简报4篇,综合信息2篇,调研文章1篇。受理审查处理案件10件,提抗4件被市院采纳2件,支持起诉35件,督促起诉8件,服判息诉35件。
4、汪艳,女,汉族,1984年5月生于云南省镇沅县,本科文化(云南大学法学专业),201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12月参加工作,身体健康。现任县人民检察院科员。
拟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熟悉司法检察工作,具有一定的检察业务能力。在检察院工作期间,先后在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和民事行政检察科等业务科室工作,参与办理刑事批捕案件50余件、刑事公诉案件30余件和民事抗诉案件3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注重案件的质量,注重当事人对案件结果的接受和理解,确保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5、方涛,女,彝族,1984年11月生于云南省思茅区,本科文化(云南警官学院法学专业),非党,2009年2月参加工作,身体健康。现任县人民检察院科员。
拟任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熟悉检察业务工作,具有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在监所检察科工作期间,共催办案件52件次,成功参与申报了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建立了检察官约见室、设置了检务公开栏及检察官信箱,有效的保障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在侦查监督科工作期间,先后办理批捕案件80件110人,审结率为100%,准确运用《提供刑事诉讼证据意见书》、《补充侦查提纲》、《纠正违法通知书》等监督形式,有效监督公安机关执法的严肃性,确保了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6、刘明玮,男,状族,1983年5月生于云南省宁洱县,本科文化(云南警官学院治安系治安学专业),200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12月参加工作,身体健康。现任县人民检察院科员。
拟任县人民检察院法警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熟悉司法警察工作,认真履行司法警察职责,参与保护自侦案件犯罪现场、执行传唤、参与搜查、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送达法律文书、协助追捕逃犯、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三年来,个人承办贪污贿赂案件7件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多万元人民币。撰写各类信息、简报及调研文章30余篇。
7、戴志强,男,佤族,1988年7月生于云南省镇沅县,专科文化(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201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12月参加工作,身体健康。现任县人民检察院科员。
拟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熟悉检察技术和法律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近三年来,认真做好检察技术保障各项工作,较好的完成宁洱县检察院内部网络管理、应用软件管理、综合技术保障、检察宣传调研等各项工作,较好保障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做好刑事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完成宁洱县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建设,积极配合侦查部门查办案件,全程为办案安全服务。
8、李红杉,男,彝族,1978年12月生于云南省宁洱县,函授本科文化(重庆大学工程管理专业),200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9月参加工作,身体健康。现任县交通运输局工程师。
拟任县地方海事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熟悉道路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工作,具有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参与全县多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及养护大中修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参建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性合同谈判、项目招标和评标、现场监理、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及竣(交)工验收等工作。先后组织起草单位各类报告46篇,综合性、规范性文件165篇,编写上报交通信息、简报59篇,调查研究报告7篇。
从2013年2月26日起至2013年3月4日止为公示时间,如您对被公示人员有意见或举报,请向中共宁洱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通讯地址:中共宁洱县委组织部,邮编:665199;举报电话:3209039或12380。
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1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