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建立“两项制度”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作者:李汝霞 发布时间:2011-06-26 17:22:59 点击率:143
一是建立《宁洱县基层党建工作报告述职制度》。县委在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集中组织报告述职,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一报告两述职两评议”的方式进行述职,即各基层党委向县委作书面报告,基层党委书记向各自党委述职、向县委述职,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基层党委(扩大)会议分别对参加述职的基层党委书记进行民主评议,把抓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基层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村、社区基层党组织教育经费保障制度。对全县85个农村党组织按每个村每年3000元的标准安排教育经费,对4个社区党组织按每个社区每年5000元的标准安排教育经费。从2010年起,县财政每年为每个村(社区)安排工作经费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