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宁洱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要点
作者:县委新农队办 发布时间:2012-05-05 13:24:23 点击率:60
2012年宁洱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
工作 要 点
2012宁洱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以及县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四群”教育工作,紧紧围绕访民情、抓落实、办实事、强组织、谋发展、促和谐六项任务,认真履行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六大员”职责,通过领导蹲点、部门挂钩、干部结对、驻村入户、建立联系卡等形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感知、感受、感觉和感想群众所思所盼,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达到干部受教育、作风有改进、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社会更和谐的目标,为推动宁洱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以深入开展“四群”教育为契机,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密切党群、干群血肉联系
1、以深入开展“四群”教育为契机,扎实推进“三五群众”工作法,落实基层党建制度,指导基层积极开展简便易行、行之有效的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村级班子的战斗堡垒和领导核心作用。
2、建卡经常联户。建立《民情联系卡》、《民情登记卡》,注明姓名、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等,并送达所联系的群众,方便经常联系。做好接待群众来访登记、民情分析会议记录等,记录群众家庭基本信息、生产生活状况、反映事项、需要解决的问题、落实情况等,便于掌握情况、组织考核和群众监督。
3、积极协助做好社区换届选举的相关工作。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点的使用与管理,组织党员群众开展学习培训。
4、推行城乡互联共建活动,积极协调帮扶单位和指导员派出单位等,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资金、项目、信息、技术、人才等全方位的支持,鼓励和引导驻村因地制宜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5、注重宣传发动,引导和激励广大农民群众结合实际,挖掘自身增收潜力,加快增收步伐,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推动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农民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6、认真学习宣传好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上级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安排部署,宣传好县、乡(镇)党委政府的发展思路、举措和中心工作,把中央和省委出台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宣传到户,做到家喻户晓。
7、通过走村串户访谈、会议宣讲、农家课堂、文艺演出、广播、标语、墙报等进行宣讲。指导员要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办好宣传墙报。
三、深入调查研究,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工作计划
8、指导员要经常走村入户,进行民情恳谈,开展调查研究,做到村情户情一口清。即做到“五个掌握”,即掌握所驻村的基本情况、党组织及其它组织的设置情况和活动情况,掌握所驻村的地理环境、资源优势、发展潜力等情况,掌握所驻村风土人情、社情民意、弱势群体等情况,掌握所驻村的重点工作、难点工作、突出问题、维稳等情况,掌握所驻村群众所想、所急、所愿、所盼等,理清工作思路。
9、在熟悉和掌握村情民情的基础上,结合全村经济发展实际和指导员职责,制定出驻村期间工作计划。
四、突出重点,多方筹措,大力引导和帮助农民群众拓宽增收渠道
10、围绕县、乡(镇)确定的产业发展思路,认真分析研究当地的优势资源,引导和帮助驻村群众,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发展特色种植业、生态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业等能够促进农民增收的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协调资金、项目,帮助培育壮大特色支柱产业。一季度重点抓好烤烟面积的落实和生产、防火护林等工作。
11、帮助驻村拓展鲜活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强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学校等的直接对接,提高农产品市场流通效率,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
12、积极协助涉及项目的驻村做好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优势产业发展、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奖补“一事一议”、农村“五小”水利、村村通、中低产田地改造、中低产林改造等项目的规划、立项、组织实施、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
五、充分发挥派出单位后盾作用,认真落实党的“惠民”政策,多办好事实事
13、派出单位是指导员工作的坚强后盾,指导员要发挥好单位与驻村的桥梁纽带作用,在认真梳理出调研中掌握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基础上,积极向派出单位领导汇报,结合派出单位和指导员自身实际,作出帮扶承诺,并在驻村期间,对照帮扶承诺,逐一兑现。
14、积极协助基层组织抓好农村医疗、低保、新型农村养老等政策的落实。高度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生产、生活、教育、安全,积极向贫困家庭子女开展捐资助学等社会救助,让党和政府的温暖更多地惠及农村困难群众。
15、根据《关于下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的意见》(云厅[2007]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驻村期间,新农村工作指导员的行政关系留在原单位,享受原单位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由于我县财政困难,加之今年县级下派指导员人数众多,指导员驻村期间生活补贴县财政不再统一安排,由原单位根据指导员驻村出勤情况给予每人每天10-15元的生活补助,请各派出单位认真落实。
六、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农村
16、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强化村党组织在决策中的地位,不断发展完善村党组织的领导机制、村“两委”的协调机制、村级党内民主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深入开展“三个培养”工作。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力度,协助做好在村组干部、致富带头人、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17、进一步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两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制度,构建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18、协助做好文化惠民工程、文艺精品战略和民族文化精品工程的推进实施工作,协助驻村举办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基层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19、加强治保、调解、信访信息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和“禁毒防艾”宣传教育。了解掌握农村矛盾纠纷动态,协助做好农村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督促和协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公平公正地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营造和谐有序的农村社会环境。
七、加强工作队和指导员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20、认真落实指导员学习培训和工作队长联席会议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交流培训、参观考察等形式分级对指导员进行培训。落实好工作队长兼任乡(镇)党委或政府副职的规定,重视发挥工作队长的作用。建立指导员工作手机短信平台,加强信息交流。
21、采取实地督查、电话抽查、座谈了解、走访询问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了解掌握指导员驻村工作进展。认真落实挂钩帮扶责任制,县以上派出单位在4月份前与县委新农队办签订帮扶承诺书,并在驻村公示。加强对县级派出单位挂钩帮扶责任制、指导员履职和乡(镇)日常管理情况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2、积极探索发挥指导员作用的有效方式,结合指导员的特长和派出单位实际,组建指导员工作特色服务队,整合指导员资源,立足驻村,面向全县,发挥作用。
23、在指导员中深入开展争当优秀工作队长和优秀指导员“十个一”活动,即:写好一篇调研文章;每月向县新农队办报送一条信息;为驻村办一件实事;选择一户困难农户结对帮扶;组织开展一次农民培训;指导帮助制定一个村发展规划;指导帮助建立完善一套村工作制度并督促抓好落实;组织驻村开展一次文化体育活动;组织驻村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帮助驻村或农户找一条增加农民收入的发展路子。
24、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在办好工作简报的基础上,积极通过电视、网络、短信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各乡(镇)党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队要深入挖掘提炼指导员工作中出现的特色亮点,通过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营造出“比学帮赶超”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