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要我做”到“我要做”——普义乡党委认真开展2011年党组织公开承诺活动
作者:来 源:宁洱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07-05 09:19:47 点击率:90
宁洱县普义乡党委紧密结合当前烤烟生产、咖啡改制等中心工作,以党组织带头公开承诺为切入点,把开展工作的“要我做”向“我要做”转变,做到“三诺并行”,努力做到党组织承诺制与推动工作相互促进,努力把承诺事项转化为发展优势,把党员承诺与实际工作相统一。
做到诺必清。一是共性承诺。按照“五好五带头”的标准要求,紧紧围绕坚持公道正派、严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服务基层群众等方面提出党员组工干部承诺的共性要求,作出公开承诺。二是岗位承诺。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和技能、年龄等情况,结合联系对象的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结合工作要点和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各阶段重点工作,从加强自身建设、实现工作目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等方面作出承诺。把党员组工干部公开承诺与落实干部四项监督制度、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扶贫帮困等工作结合起来,扩大承诺范围,提高承诺效果。三是实事承诺。通过走访查看、深入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广泛征求承诺意见和建议,结合各个党组织的实际,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急需办的实事,作出承诺,把党组织、党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的过程变成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的生动实践,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做到诺必行。与落实为民服务五项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人民勤务员作用,履行人民勤务员职责,推进调查研究、结对帮扶常态化。积极组织党员开展“听民声、解民忧”活动,为民办实事,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模范带头作用,架起一座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与老百姓沟通交流的“连心桥”。
做到诺必果。乡党委建立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台账,明确承诺内容、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承诺工作有始有终。同时还建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把党组织承诺事项纳入年底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采取公开栏公示、签订承诺书等形式,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等办法,时刻提醒党组织、党员兑现承诺,确保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乡党委以各党总支(支部)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承诺兑现情况通报会,把承诺兑现结果向群众进行公开,以促进承诺兑现的自觉性,并在此基础上接受党员群众评议,及时查找不足、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兑现结果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作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