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双创双争”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普洱党建 发布时间:2011-08-12 09:53:18 点击率:131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中开展“双创双争”活动的通知》(组通字〔2011〕18号)精神,按照省委组织部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普洱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创先争优,切实“以通为先、以用为本”的要求落到实处,特制定该方案。
一、 目标任务
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中开展“双创双争”活动,是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远程教育服务党的中心工作的有效载体。普洱市计划通过“双创双争”活动,评选出10个终端示范点、10名优秀站点播放员和10名学用标兵,进行表彰奖励。通过开展“双创双争”活动,进一步推进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用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充分利用远教网络,学出效果、用出效益。
(一)创建先进教学服务平台。
市委组织部将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依照“五有”先进教学服务平台创建标准,积极争创市级先进教学服务平台。一是专(兼)职队伍:有专职人员,党员电教、网络技术过硬;每年对全市县(区)委组织部远程办专职人员集中进行一次业务培训。二是健全制度:做到管理制度健全、制度上墙、操作规范熟练。三是网络系统:做到设施齐备,网络通畅,上载节目优质丰富。四是功能完善:安全、高质地播出和上挂节目;辅助教学网站“普洱党建网”具备交流、信息发布等管理功能。五是平台内容:市级平台栏目设置科学规范,乡士教学课件全面、丰富、生动,每年上载课件500小时以上。
(二)创建市级终端示范点。
市委组织部将按照省委组织部提出的示范终端站点“设施设备完善、站点管理规范、学用组织有力、站点使用率高”的要求,“基础设施好、站点管理好、开展学习好、使用服务好、学用效果好”的五好标准,评出市级示范终端站点10个(其中电信模式、卫星模式站点各5个)。
(三)争当优秀站(点)管理员。
市委组织部将按照省委组织部提出的优秀站点管理员“履职尽责好、操作维护好、服务效果好、群众反映好、工作业绩好”的五好标准,每年评出10名优秀站(点)管理员。
(四)争当学用标兵。
市委组织部将按照省委组织部提出的学用标兵“学习好、运用好、示范好”三好标准,及“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参加学习、带头实践运用、带头推广经验、带头勤劳致富”的五项基本要求,每年评出10名“学用标兵”。
二、“双创双争”活动步骤安排
开展“双创双争”活动是充分发挥远程教育作用的经常性工作,各县(区)委组织部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明确活动主题,创新活动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
(一)制定方案。
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双创双争”活动。活动方案于7月底以前报市委组织部电教科。
(二)动员部署。
各县(区)委组织部要在8月中旬以前,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动员,把活动精神宣传到县、乡、村级远程教育工作机构和终端站点,力求各终端站点、管理员、播放员及参学的干部群众参与到其中。
(三)年终考核评议。
根据省委组织部《云南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双创双争”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省委组织部负责考核州市级教学服务平台;市委组织部负责对县(区)终端站点进行检查督导;县(区)委组织部负责抓好乡(镇)终端站点的考评,并对村级终端站点的考评工作进行抽查;乡(镇)党委负责抓好村级终端站点的考评工作。
1、年终评选表彰考核工作经县(区)委组织部按考评标准量化打分后,附推荐材料上报市委组织部电教科,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考评。
2、对考核评选出的10个终端示范点、10名优秀站点管理员和10名学用标兵在全市进行表彰,对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授牌并给予1000元的现金奖励。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为确保活动顺利有效开展,市委组织部成立远程教育“双创双争”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苏永跃(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成员:张正立(电教科科长)、顾明(组织二科科长)、袁以昌(电教科副科长)、郑文华(组织一科副主任科员)。
各县(区)委组织部要及时成立“双创双争”活动领导小组,把“双创双争”活动纳入创先争优活动范围,纳入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创目标考核体系,切实加强具体指导。落实县、乡(镇)、村(社区)党组织抓好活动的责任,明确责任人。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
各县(区)要在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的管理维护、学用成果转化方面下功夫,充分发挥乡(镇)、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者的作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三)推介典型,探索规律。
各县(区)要通过“双创双争”活动,切实解决管理不到位、学用不落实等突出问题,认真总结和宣传“双创双争”活动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探索和建立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附件:示范站点考评标准、优秀管理员考评标准、学用标兵考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