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疲软 政令岂能“硬”起来
作者:赵蓓蓓 发布时间:2012-05-25 15:42:24 点击率:5
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方针政策,包括“指导性文件”,要保证其执行,有效的监管是必不可少的。当今中国,许多领域的法律法规不可谓不全,方针政策不可谓不好,文件指令不可谓不多,可为何却常常出现有法不依、有政策不落实、有令不行、有禁难止之怪现状?监管的疲软乏力、形同虚设、无人负责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这无疑也是殡葬服务乱象屡整不治的重要原因。
人的自觉性不是自然而然形成的,而是教育、引导、规范、惩罚出来的。特别在利益尤其是暴利诱惑面前,就更不能指望人的自觉性与自我约束,因为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的,只有违法违规、不守秩序时受到惩罚特别是严厉惩罚,人才会更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试想,如果违法违规不但能得到好处,也不用付出代价,还有多少人愿当守法者?!
前几天我刚从加拿大旅游回来。听当地导游说,加拿大是严禁在晒台上晾衣服的。我注意了一下,沿途住户,无论是公寓还是独门独户的住家,的确没有在晒台上晾衣服的。导游说,如果谁违禁了,立刻就会有人投诉,被投诉者就会受到处罚。他强调说,在加拿大,人人都是监督者。显而易见,有人监督,有人接受投诉、行使处罚权,法律政令的执行才会有保证。在温哥华,我们没看到警察,但却感到社会井然有序,因为,监管在无形中发挥着作用。还有吸烟的事情也给我留下深刻印象。我们旅游团内有些“烟枪”,但在加拿大旅游时他们却都很自觉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包括在宾馆、餐厅内,而在国内,这些人是绝对不会这么自觉的。因为,加拿大于1997年开始施行的烟草法,是世界上最严厉的禁烟法令,而且也是执行最坚决的。加拿大联邦法律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在加拿大境内任何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违犯者轻则罚款重则判刑。导游一再强调,违者至少会被罚几百加元。同样实行公共场所禁烟,国人在两地的不同表现很值得人们深思。
当然,有效的监管是要有前提的,这前提就是政策、法规、指令等的合理性、明确性与可操作性。倘若法律条规指令不合理,无疑会影响执行力,监管起来也缺少底气;倘若执行标准不明确、政策指令含糊不清,缺乏可操作性,公众也就无从遵守,更无从监督,执法人员也难以监管。以《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为例。指导意见已明确提出了殡葬改革的方向:其一,提高殡葬服务水平。逐步形成基本殡葬服务为主、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的服务格局。其二,推行惠民殡葬政策。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行向辖区内所有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这两条意见实际上是明确了建立以公益性为主、市场性为补充的殡葬服务格局。现实问题是,如何保证这种服务格局的实现?惠民殡葬政策只顾及了被服务者的利益,对提供服务者的利益并无财政上的保障。倘若服务机构在提供基本殡葬服务时几乎都亏本,政府财政也无相应补贴,那这些属自负盈亏的事业性单位的殡葬服务机构怎么可能选择以基本殡葬服务为主、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呢?近些年殡葬业在延伸服务上大做文章、疯狂逐利、让公众越来越感到“死不起”的社会现实,就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相关政策上的缺陷。其三,加强公墓管理。从严审批经营性公墓,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的,不得许可建设经营性公墓。其四,理顺殡葬管理体制,形成政府领导、民政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现如今,居高不下、逐年攀升的墓地价格远远超过了房价,“死得其所”代价巨大,违法经营的墓地遍地开花,谁来管?怎么管?如何实现“齐抓共管”?
细节决定成败。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方针政策、指令文件,从细节上保证执行力才有意义,否则不过是一纸空文。多如牛毛的文件与多如牛毛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存的社会现实,督促我们必须努力改变。
人的自觉性不是自然而然形成的,而是教育、引导、规范、惩罚出来的。特别在利益尤其是暴利诱惑面前,就更不能指望人的自觉性与自我约束,因为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的,只有违法违规、不守秩序时受到惩罚特别是严厉惩罚,人才会更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试想,如果违法违规不但能得到好处,也不用付出代价,还有多少人愿当守法者?!
前几天我刚从加拿大旅游回来。听当地导游说,加拿大是严禁在晒台上晾衣服的。我注意了一下,沿途住户,无论是公寓还是独门独户的住家,的确没有在晒台上晾衣服的。导游说,如果谁违禁了,立刻就会有人投诉,被投诉者就会受到处罚。他强调说,在加拿大,人人都是监督者。显而易见,有人监督,有人接受投诉、行使处罚权,法律政令的执行才会有保证。在温哥华,我们没看到警察,但却感到社会井然有序,因为,监管在无形中发挥着作用。还有吸烟的事情也给我留下深刻印象。我们旅游团内有些“烟枪”,但在加拿大旅游时他们却都很自觉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包括在宾馆、餐厅内,而在国内,这些人是绝对不会这么自觉的。因为,加拿大于1997年开始施行的烟草法,是世界上最严厉的禁烟法令,而且也是执行最坚决的。加拿大联邦法律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在加拿大境内任何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违犯者轻则罚款重则判刑。导游一再强调,违者至少会被罚几百加元。同样实行公共场所禁烟,国人在两地的不同表现很值得人们深思。
当然,有效的监管是要有前提的,这前提就是政策、法规、指令等的合理性、明确性与可操作性。倘若法律条规指令不合理,无疑会影响执行力,监管起来也缺少底气;倘若执行标准不明确、政策指令含糊不清,缺乏可操作性,公众也就无从遵守,更无从监督,执法人员也难以监管。以《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为例。指导意见已明确提出了殡葬改革的方向:其一,提高殡葬服务水平。逐步形成基本殡葬服务为主、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的服务格局。其二,推行惠民殡葬政策。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行向辖区内所有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这两条意见实际上是明确了建立以公益性为主、市场性为补充的殡葬服务格局。现实问题是,如何保证这种服务格局的实现?惠民殡葬政策只顾及了被服务者的利益,对提供服务者的利益并无财政上的保障。倘若服务机构在提供基本殡葬服务时几乎都亏本,政府财政也无相应补贴,那这些属自负盈亏的事业性单位的殡葬服务机构怎么可能选择以基本殡葬服务为主、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呢?近些年殡葬业在延伸服务上大做文章、疯狂逐利、让公众越来越感到“死不起”的社会现实,就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相关政策上的缺陷。其三,加强公墓管理。从严审批经营性公墓,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的,不得许可建设经营性公墓。其四,理顺殡葬管理体制,形成政府领导、民政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现如今,居高不下、逐年攀升的墓地价格远远超过了房价,“死得其所”代价巨大,违法经营的墓地遍地开花,谁来管?怎么管?如何实现“齐抓共管”?
细节决定成败。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方针政策、指令文件,从细节上保证执行力才有意义,否则不过是一纸空文。多如牛毛的文件与多如牛毛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存的社会现实,督促我们必须努力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