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县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作者:罗 华 发布时间:2011-06-26 19:46:06 点击率:63
围绕中心 全面履职
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在县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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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华
各位代表、同志们:
受十一届县纪委常委会的委托,现将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五年的主要工作,向县党代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中国共产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以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任务,依靠党的各级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纪律保障。
一、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
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健全完善制度,狠抓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抓教育,全力构建反腐倡廉整体合力
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树新风、强作风、兴思茅”、 创先争优、 “思想道德·民主法制进万家”、“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等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三项谈话”制度,对290名提拔、轮岗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教育谈话,开展诫勉谈话8人次,科级领导干部在干部例行考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工作中进行述职述廉;加强对领导干部“五不准”、《廉政准则》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先后举办学习宣传廉政准则专题讲座3场500余人次,组织全县2130名干部职工参加《廉政准则》知识考试;通过开展以廉洁从政主题教育、廉政文化书画展、编发廉政短信、编印《廉政手册》,学习王瑛、刀会祥、杨善洲先进事迹等方式,实施廉政文化“六进入”工作。在县委党校建立全县廉政教育培训基地,有4633人次在党校接受了党风廉政教育。廉政教育工作的扎实开展,增强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渗透力,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
(二)强制度,干部作风得到有效转变
五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县直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基层党委(党组、总支)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线,牵头部门抓块,职能部门包项”的反腐倡廉工作体系。县委制定下发了《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任务分解》,将全县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同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干部八个禁止、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定。建立全县430名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14名领导干部开展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以开展“创新宁洱·争创一流”活动为契机,改革考核方式,开展综合考核,减轻了基层负担。“小金库”清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公款出国(境)旅游、规范津贴补贴、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搞“小刺激”等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抓好“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落实,各级各部门不断探索在管人、管钱、管事方面的有效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主决策和民主议事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健全管理制度,促进了各项廉政制度的有效落实。
(三)重监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职能进一步发挥。一是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成立了4个重点工作督查组,对抗震救灾恢复重建、抗旱救灾、创先争优、“绿色宁洱”四大工程建设,以及创建市级文明城市和城区综合治理等全县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督促检查,严格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促进了工作落实。二是围绕确保政令畅通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贯彻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暂行规定,充分运用民主评议、举报投诉、效能监察等各种有效监督形式,及时发现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等行为,对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作为不到位等行为,以问责、通报整改的方式及时进行纠正。三是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加强监督检查。对2006年以来全县落实中央扩大内需4批共52项建设项目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情况、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县域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政策执行力得到增强,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
(四)解民意,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清理整顿等工作为着力点,注重事前介入抓源头,监督检查抓落实,重点加强了县委、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重点民生工程、强农惠农政策和救灾救济物资、资金管理使用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管理使用依法依规、公开透明,通过专项治理,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集中查办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建立健全一批法规制度,促进了资金安全、质量安全、环保安全和干部安全。加强对群众关注的安全生产、医疗卫生、社会保险、扶贫救济等工作的监督,及时纠正执法工作中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维护了群众利益。建立了廉政工程公开承诺制度。对林权拍卖、国有资产拍卖、重大项目招标等重要事项,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参与监督,共派人参加现场监督会200余次,签订工程建设廉政合同473件,验收451件。全县共确定关键岗位167个、重点环节283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先后对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烟草专卖局等38个单位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上线38期,督促行风评议单位和上线单位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突出问题。通过开展纠风治乱工作,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有效遏制了各类不正之风的产生,提高了工作效能。
(五)夯基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开展对教育收费及资金管理、药品及医疗收费等专项检查,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农村义务教育收费进一步规范,各类经费保障得到落实。对全县涉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严格督促扶贫安置、家电下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全县涉农资金保持了高效有序运转,资金补贴到户率100%。进一步规范新农合药品购销工作,落实药品医疗器械采购招投标制,降低了购销成本,减轻了基层群众的医药负担。及时查处了教育、卫生、林业、农机、供水等部门中部分管理人员存在的贪污腐败行为13件(人)。对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行为,督促有关执法部门给予严厉打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德安乡启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对村(社区)换届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严格督促落实村(社区)集体民主管理制度,全县89个村(社区)实行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加强了对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农村基层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进一步得到保障。
(六)严执纪,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扎实地抓好案件查办,突出案件查办重点,以行政执法、综合管理部门和基层站所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发展环境案件作为办案重点,加大查办违纪案件力度。2006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119件,受理119件,办结116件,办结率98%。立案查处21件24人,审理36件36人,其中,对15名严重违反党纪人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12名违反政纪人员给予行政开除处分。通过查办违纪案件,查处涉案金额725万元。经过认真核实,为27名干部和6个单位澄清了是非,在惩处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保护了干部。在查办案件工作中,突出案件治本功能,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司法机关协调配合,加强典型案例的剖析,重点分析案件产生的原因,对发案单位提出预防措施,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查处一案规范一线,处理一人警示一群,有力地增强了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震慑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七)树形象,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
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足实际,切实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财政部等部门的文件规定,及时调整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经费保障标准。成立了4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有效整合了队伍资源,理顺了工作关系,强化了监督职能。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规范日趋完善,办案、保密等各项规定得到较好落实,纪检监察干部遵纪守法,带头执行规定,为更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注重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切实抓好挂钩帮扶、恢复重建、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五年来,共向农村基层协调投入帮扶资金、建设物资等35万元,开展村组道路改建、人畜饮水工程、搬迁安置等工作,有效改善了扶贫村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纪检监察机关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五年来,县纪检监察机关先后4次受到市纪检监察机关表彰奖励,9次受到县委、县人民政府表彰奖励,有5人先后被评为省、市纪检监察先进个人,2011年3月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
总结回顾五年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我们进一步深化了以下认识:
一是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时刻与县委、县人民政府思路同心、目标同向、措施同步,做全面发展的有力促进者和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的积极营造者。把预防腐败的政策措施寓于重大经济活动和重大建设项目之中,坚决查处干扰经济发展的行为,为改革和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确保反腐倡廉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达到预防和解决腐败的目的。
三是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办事不公、索拿卡要等案件,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支持和拥护。
四是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县委、县人民政府坚持把反腐倡廉纳入党的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一岗双责”,积极承担反腐倡廉的领导责任,带头做出廉政承诺,自觉接受监督,旗帜鲜明地支持反腐倡廉工作,反腐倡廉工作有了可靠的领导保证和支持力量。
五是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自身建设,提高素质。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纪律严明、战斗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制度建设,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个别单位和部门还存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足、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在一些行业和部门仍然易发多发,不依法办事、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一定要正视差距,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强化作风,认真履职,努力开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今后五年,是我县改革创新、加快发展,全面建设新宁洱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县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奋力推进宁洱快发展、大发展的关键五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努力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为实施“十二五”规划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今后五年,主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围绕大局,强化监督检查,着力在服务中心上有新成效
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积极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和维护稳定服务。一是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证政令畅通。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大执行政治纪律的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二是要切实保障重大决策贯彻落实。切实发挥监督检查职能,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县委、县人民政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特别要加强对县委、县人民政府加快转型升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安全生产等重要政策法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治理行政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和“中梗阻”等现象,进一步推动各单位、各部门围绕发展,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要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围绕保障民生,服务民生,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涉农利益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坚持正面引导,强化教育监督,着力在作风建设上有新举措
牢固树立“作风是精神、作风是形象、作风是环境”的意识,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认真贯彻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定,积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一线为民办事、破解难题。不断完善教育机制,进一步增强干部自律意识。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以廉政文化“六进入”为抓手,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认真开展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惩治奢靡之风专项治理,努力营造勤俭节约、扎实干事的氛围。要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进一步优化干部从政环境。牢固树立惩治和预防腐败是政绩、保护干事创业同样是政绩的观念,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同信任干部、激励干部结合起来,为勇于改革创新的干部鼓劲,为敢于负责的干部撑腰,为被诬告错告的干部正名,真正让争先创优、敢抓敢管的干部有舞台、有地位、不吃亏,努力营造宽松、和谐、廉洁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坚持标本兼治,发挥治本功能,着力在执纪办案上有新突破
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一是要突出案件查办重点。要紧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领域,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紧盯权力集中的环节和对象,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案件。二是要增强案件突破能力。充分发挥信访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积极拓宽其他案源渠道,提高发现和提炼案件线索的能力。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信访等部门协同办案的“大案检”格局,增强办案合力。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加快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三是要发挥办案综合效果。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积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要建立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和通报制度,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做到“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教育、一案一整改”,不断提升办案的法纪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四)坚持突出重点,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上有新加强
围绕维护基层群众利益,不断创新农村公共权力监管机制。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不断丰富和拓展规范化管理手段和领域。深化农村党务村务公开工作,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运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党风廉政义务监督员机制,努力构建村级组织间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用民主的办法推进村务管理规范化,用公开的手段保障农村各项制度的落实,切实在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上取得实效。要围绕确保群众满意,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要理解基层工作的困难、体谅基层干部的艰辛,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干部,不断引导和规范基层干部在公正执法、强化服务等方面有新的提高。
(五)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惩防建设,着力在源头防腐上有新进展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升制度执行力,切实增强制度实效。贯彻执行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断完善述职述廉、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诫勉谈话等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适时掌握领导干部个人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建议工作。积极运用信访谈话、信访反映通知书等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信访监督。要致力于推进改革创新,以权力较为集中的部门和岗位为重点,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和内控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构建全县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体系。
(六)坚持严字当头,树立良好形象,着力在队伍建设上有新提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原则、工作部署、队伍建设中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努力在实践根本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上作出表率、取得成效。要继承和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扎实推进学习型、责任型、廉洁型机关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和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努力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要以“素质提升工程”为抓手,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交流力度,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加强基层实践锻炼,不断增强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着力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科学化水平
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爱护和最大的关心。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不是为了处理干部,而是为了使干部少犯或者不犯错误,这既是对干部个人负责,也是对党的事业负责。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经济发展、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行使权力,科学看待政绩,坚持为民决策,铸就优良作风,始终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强化执行力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利益协调机制,致力保障民生,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发展成果;要以建设惩防体系、规范制约权力为重点,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建总体工作布局之中,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负直接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制度,认真查找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为党委总揽反腐倡廉工作当好参谋,积极协助党委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纵深发展。
(二)强化廉洁自律,带头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出台,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严格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继续采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时刻置于制度的监督之下。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按照廉洁从政的要求,对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扎实有效地加以解决,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和人格魅力带动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纪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纪检监察机关处在反腐倡廉第一线,长期经受着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纪律检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提高政治素养。要密切联系群众,始终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保障工作条件,落实办案经费,要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上严格要求,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热情关心,积极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各位代表、同志们,反腐倡廉工作具有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的前途和改革开放事业的成败。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开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宁洱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