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严明换届工作组织人事纪律的“十个严禁”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7 07:52:59 点击率:50
1、严禁采取打电话、发短信、请客、送礼等方式拉票;
2、严禁托人说情、打招呼、搞串联、做工作;
3、严禁私自散发各种宣传材料,赠送纪念品;
4、严禁以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的名义,搞拉帮结伙;
5、严禁送钱、送物和各类有价证券,搞贿选活动;
6、严禁收受他人贿赂、参加有拉票意图的吃请;
7、严禁隐瞒、包庇、袒护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
8、严禁传播小道消息,编造谣言或通过信件、传单、短信、网络等方式,诋毁中伤他人;
9、严禁以威胁恐吓、弄虚作假等手段,妨碍、侵犯代表、委员的民主权利;
10、严禁封官许愿,突击提拔、调整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