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委组织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着力培育优良作风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2-27 10:37:25 点击率:100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建设模范部门,宁洱县委组织部从三个方面把中央“八项规定”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
完善规章制度,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对照“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对部内原有的议事规则、会议安排、公文处理、请示报告、领导活动及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制度进行逐一审核、修订完善。如深入推行无纸化办公,充分利用QQ、电子邮件等工具,落实文件起草、修改网上进行,部内发文邮件发送,加强日常沟通少开会等节能省时计划,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出机关进基层,面对面服务群众。开展组工干部“1+3”下基层活动,鼓励全体组工干部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深入支部、深入群众,每人联系1个较差党组织,帮助提高转化、晋位升级;联系1名困难群众,倾听诉求,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实际问题;联系1名大学生村官,了解动态,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帮助成长进步。要求每人每月下基层不少于2天,下基层、接地气,求真务实,把群众工作落到实处。
严肃工作纪律,树立组工干部良好形象。一是狠抓思想建设,弘扬正气。把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作为组工干部立身之本,做到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二是规范程序,保障公正。严禁推诿拖拉,严禁越权办事、以权谋私,严禁泄露工作秘密,坚持鲜明的价值导向体现公平、公正。三是强调最严格的纪律约束。加强警示教育,要求全体组工干部严格遵守 “十严禁”等纪律要求,筑牢思想防线,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树立和维护好组工干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