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实施“红色信贷”工程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普洱 发布人:普洱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1-26 16:57:38
今年9月以来,江城县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边疆党建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积极实施“红色信贷 ”工程,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目前,已完成首批500万元的放贷工作,58户党员申请到了红色贷款。
“红色信贷”是云南省委组织部在深入开展“四群”教育工作,加快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联合云南省农村信用社面向全省推出的支农惠农金融产品,它是把“红色名片”与信贷产品有机结合,以利率优惠的信用贷款扶持农村党员发展致富。贷款期限1—5年,信贷额度原则上每户最高可申请10万元,但如果农村致富党员能联系帮扶1-2名困难群众的,每户最高可申请20万元;农村带头致富党员能联系帮扶2名以上收入偏低党员、3名以上困难群众的,每户最高可申请30万元。贷款资格由基层党组织审批。
为切实增强“红色贷款”发放的针对性,江城县基层党组织对贷款申请人进行严格把关,首先由需要贷款的农村党员向村党总支提出贷款申请,村党总支根据党员创业项目、个人信用等情况推荐初步贷款人选,并填写《农村“红色信贷”贷款申请审批表》,乡、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由党员申请人送达信用社。
同时,县、乡两级信用社按照有关要求强化服务管理,在接到《农村“红色信贷”贷款申请审批表》后,派人进行实地调查,对符合条件的党员申请人进行评级授信,签发盖有“红色信贷”字样的贷款证,最后发放贷款。在整个服务过程中,坚持“三个做到”,即做到专人受理,专人负责困难党员和群众信贷资金的调查、协调、审核和审批;做到专柜办理,设立农村“红色信贷”工程业务办理专柜,确保贷款优先办理、优先发放;做到专档管理,建立创业党员和群众信贷档案,掌握创业党员和群众的经济状况、信贷需求、诚信情况等,从而实现调查摸底快,申请受理快,审查审批快,资金发放快的“四快”服务。
实施“红色信贷”工程是推动党员发展致富,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有力举措。“红色信贷”资金有效解决了江城县农村党员创业资金筹措难的问题,打通了农村党员创业致富的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