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股份”开辟居民小组发展新模式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普洱 发布人:普洱市 作者: 查健 发布时间:2015-01-22 15:08:41
思茅区南屏镇光坡小组党支部积极盘活集体资源,以“合作股份”形式与普洱宏霖房地产开发公司共同合作开发项目,改变传统的“一次性卖地分钱”和“租地收益”做法,推动小组群众增收致富和集体经济的持续发展。
光坡小组以51.3亩集体用地作价1亿元入股,企业以现金出资3.2亿入股共同合作开发“梅子湖商业步行街”项目,小组占股23.8%,企业占股76.2%。项目中的酒店、部分商铺和住房的所有权归光坡小组,由企业负责管理运营酒店和商铺20年,20年内小组获得保底分红每五年递增一个档次,第一个5年每年保底分红232.8万元,到了第四个5年每年保底分红可达到279.36万元,20年后小组收回一切权益。
该项目的实施,实现了多方互利共赢。一是提升了城市品位,弥补了思茅城南部区商业中心不足的缺陷,方便了附近小区居民的生活。二是小组居民得实惠。所获收益的95%按照小组人口进行分配,小组居民人均纯收入可增长4300余元;企业的优先用工也有效解决了小组居民就业发展问题;光坡小组居民还可享受以1200元/㎡的优惠价格购买新建住房和优惠购买车位的“福利”。三是村集体经济得到发展。项目收益中提取5%作为小组集体经济收入后,光坡小组每年收入可达到20余万元,小组党组织的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