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从方便群众诉讼出发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普洱 发布人:普洱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9-03 15:57:40
一切从方便群众诉讼出发
———景谷县法院打造便民诉讼服务窗口纪实
诉讼服务窗口既是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矛盾纠纷和寻求司法公正的重要窗口,也是人民法院掌握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近年来,景谷县法院坚持从一切从方便群众诉讼出发,把诉讼服务窗口建设作为推动法院工作争先进位的重要措施来抓,大力加强便民诉讼服务大厅建设,从制度建设、功能设置、设施保障、管理服务等方面入手,将诉讼服务窗口打造成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综合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的诉讼服务窗口,让群众享受到了“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少费一点心、少误一次工”的优质高效诉讼服务。今年2月,景谷县法院诉讼服务窗口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诉讼服务窗口示范岗”称号。
加强设施建设,打造便民平台
建立完善诉讼服务大厅功能。按照便民、利民、服务、公开的原则,集中整合服务职能,在诉讼服务大厅设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讼费预收结算、立案调解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综合服务为一体的立案窗口。专门辟出等候区、调解室,配置休息座椅、触摸屏、电子显示屏、饮水机、报刊等便民设施,将装帧精美的各类诉讼指南放在醒目位置供当事人免费查阅;将调解室悬挂以和谐为主题的字画和温馨标语,突出对话氛围,减少对抗因素,以缓和矛盾、赢得调解成功;大厅内摆放各种生机盎然的盆景和绿色植物,创造温馨舒适的环境,使法院司法服务更具亲和力,更显人性化,拉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建立完善方便群众诉讼服务机制。设立立案大厅,负责群众的来访来诉的接待、立案、送达、排期、案件,便利当事人诉讼。免费向当事人发放《司法便民服务卡》、《诉讼指南》、《诉讼风险提示书》等便民诉讼材料,引导群众诉讼,降低诉讼风险。设立法务室,依托各乡镇司法所和村级调解组织,与农村法律服务机构、综治机构、人民调解组织建立起经常联系,每月定期到法务室接访、收案、办案、不定期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强化对农村的诉讼服务。
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制定景谷县法院“便民诉讼二十八条措施”、“八项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文明接待承诺”等制度,为便民诉讼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工作人员着装上岗、举止得体、服务周到、用语文明、高效及时。做到分工不分家,人人都是信访接待员、法律咨询员,当事人无论走到哪个窗口,都能得到满意、温馨的服务。
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司法实效
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确保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认真落实“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对起诉、申诉、申请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在庭前先行开展和解、诉前调解、息诉服判和裁判释明工作,力争将矛盾化解在立案前。今年上半年,共开展立案前矛盾纠纷化解71件,诉前调解29件,实现了把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初期、化解在诉前。
大力推进小额诉讼,实现案结事了。对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采取“即告即收、即收即调、简化程序、快速结案”的方式,当日审理、当日结案、当日送达诉讼文书,其余案件则严格按照规定,迅速分流至业务庭审理,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确保审判质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降低了司法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2013年1月1日新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景谷县法院受理的379件民事案件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113件,占一审民事案件收案数量的33.73%,平均审期限为7.5天;113件案件均以调解结案,调撤率为100%。
以联动工作机制推进速执速兑,减少当事人诉累。在坚持“审执分立”的工作格局下,加强内设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在审判阶段已经控制的被执行人财产,在裁判生效后,由审判员配合执行员快速执行兑现,减少当事人诉累。今年上半年,实行速执速兑88件,兑现金额242.95万元。
关注弱势群体,彰显人性关怀
开展司法救助,传播司法温暖。依法拓宽司法救助范围,将司法救助的规定和程序主动告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告知其可以申请司法救助,为困难群众缓、减、免交诉讼费,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同时,对涉及农民工及妇女、儿童、老人等合法权益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现优先立案、优先排期开庭、优先分流审理。2012年发放特困群体信访疑难案件23件29人,共计救助金41.25万元;今年上半年又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5.33万元。
畅通民意表达途径,解决群众诉求。认真做好信访接待、诉讼指导、法律咨询工作,对依法应当处理和可以处理的问题当即予以解答或解决,对依法不能办理或不属法院管辖的事项,向当事人耐心说明情况并告知解决的渠道,做到来访必接、有问必答。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建立院长带案下访、接访制度,调整院长接待日的方式,变预约接待为预约下访。梳理摸排需要院领导接访的申诉信访案件,逐案落实带案下访接访院领导,由院领导带案深入到申诉信访群众的所在地,与申诉信访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化解矛盾。今年上半年,接待来信来访人员55件次,处理网上信访案件58件,院长预约接待来访13次。
景谷县法院把加强便民诉讼服务窗口建设作为加强司法服务、彰显司法为民的一大实事、一大品牌、一大亮点来抓,不仅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而且有效地提升了司法公信和形象,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日报记者陈景锋 通讯员黄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