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积极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普洱 发布人:普洱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4-02 09:58:06
思茅区牢牢抓住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服务群众 做好群众工作”这个主要任务,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积极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做好两不误、两促进。
一、着力完善服务体系。建立了区、乡(镇)、村(社区)、组四级为民服务中心(站、点)和四级党员服务中心(站、点),重点抓好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简化、工作作风转变和作用发挥。依托民情责任区和人民勤务员制度,建立了四级领导干部党建责任区,构建起以民情责任区相补充,覆盖所有基层党组织的党建责任体系,及时收集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建立定期召开四级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村(居)民小组党组织每月1次、村(社区)党组织每两月1次、乡(镇)党委每季度1次、区委每半年1次的要求自下而上研究解决自身建设和基层上报的民情事项,形成民情事项收集、梳理、解决和反馈的闭合回路。
二、着力优化服务核心。继续实施“领头雁”工程,按期推进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选强配优基层党组织书记;实施以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工程,把培训范围延伸到村(组)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和村(居)民小组长,努力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核心。乡(镇)组织委员明确按副科级进行配备。大力提高基层待遇, 2014年1月1日起,村干部的基础补贴提高到正职1300元/月,副职1100元/月,“一肩挑”1400元/月;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基础补贴提高到正职1900元/月,副职1800元/月;村民小组党组织负责人和村(居)民小组长工作补贴为50元/月,“一肩挑”为70元/月。
三、着力整合服务阵地。坚持“规范建设、规范管理、发挥作用”的原则,整合基层党组织办公场所、服务场所和活动场所,形成合理功能布局,防止出现活动场所行政化倾向,提升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建、管、用水平。每年安排150万元,按照每个点5万元、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要求每年建设30个村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室,今后还要充分整合美丽乡村建设看、扶贫开发、一事一议奖补、村容村貌整治资源,通过新建或改扩建等方式,逐步推进行政村党组织活动场所星级达标建设和村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室延伸建设。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有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都要逐步建立职工服务中心,完善服务设施,增强服务功能。
四、着力提供服务保障。从2014年起,村、社区工作经费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万元,行政村工作经费达到了3-4万元、社区工作经费达到了6万元;村(居)民小组工作经费每年1000元;农村党员每年每人50元教育培训活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按每名党员每年200元活动经费标准给予配套落实,各级党组织开展服务工作有了基本保障。建立农村党员和村(社区)集体发展经济帮助机制,安排240万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资金,为有好思路、好项目的22个村(社区)分别安排了5-25万元扶持资金,大力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着力增强村级组织自身 “造血”能力,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安排260万元农村党员发展经济扶持资金,扶持农村党员发展经济,为持续开展好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打牢实力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