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委组织部机关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普洱 发布人:普洱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2-11 09:48:38
2月10日下午,市委组织部机关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会议精神,对部机关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会议指出,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组织部机关既是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参与者,更是组织者和推动者,担负着“双重责任”,要带头开展学习教育、带头找准找实问题、带头推动问题整改解决、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做到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效果更好,真正在全市教育实践活动中作出表率。
会议要求,全市组织系统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克服“不用搞”的思想,杜绝“走过场”的思想,避免“泛泛抓”的思想,防止“闭门抓”的思想,做到思想上更加清醒坚定,按照中央“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和市委的统一部署,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做到“四除四树”,着力打造“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要围绕关键环节推进活动,推动部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先学先行、走在前列。学习教育要学得深、学得透;意见听取要听真话、纳诤言;查摆问题要查得准、查得深;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真批评、真接受;整改落实要改到位、改彻底。
会议强调,开展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是一项严肃而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今年部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坚持领导带头、注重统筹兼顾、突出活动特色、强化制度建设,以积极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全身心地投入到活动中,举全部之力抓紧、抓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用工作成效来检验活动成果。
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第十一督导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对部机关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