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镇建立“五必到、六大员、七不准”挂村工作制度着力解决“四风”问题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普洱景谷县 发布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3-18 09:40:34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景谷镇建立“五必到、六大员、七不准”挂村工作制度,着力解决“四风”问题。为进一步规范镇机关干部下村工作,解决“四风”存在的问题,镇党委制定“五必到、六大员、七不准”挂村工作制度。五必到即:召开村党员大会、两委班子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时必到;镇党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必须参与到位;党务、村务和财务公开时必到;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必到;村里发生急事、难事、突发性事件必到。六大员即:当好政策文件的宣传员;当好社情民意的调查员;当好中心工作的落实员;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当好农业科技的培训员;当好基层党建的指导员。七不准即:不准在所驻村报销个人各种费用;不准拖欠村民的钱款;不准接受村民的馈赠;不准酗酒闹事影响形象;不准利用麻将扑克等搞小刺激活动;不准用公款和村集体资金吃请;不准接受所挂村发放的各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