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四次督导工作会
作者: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4-05-12 20:11:22 点击率:13
近日,思茅区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四次督导工作会。会议对前一阶段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就如何强化督导工作,进一步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全区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各督导组认真履职,区级领导带头落实,各单位精心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开局良好。但从反馈情况看,仍存在部分单位“一把手”示范带动作用不充分、学习教育不扎实、查找问题不深入,督导工作不严格等问题。
就如何进一步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区委副书记陈奇在会上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强化学习。各乡(镇)、区直部门要重点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及习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规定的必读书目,要学习先进典型,树牢群众观点;各督导组要加强自身学习,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进一步提高督导工作能力。二是要严格要求,严格督导。各督导组要按照《思茅区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思茅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规范》要求开展督导工作,确实做到思想认识上不去的不放过,查摆问题不聚焦的不放过,自我剖析不深刻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要建立督导组工作例会制度、督导组与“一把手”沟通机制,切实加强督导,防止督导工作走过场、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走过场。三是找准问题,边查边改。对学习不扎实、查找问题不深刻的,该“补课”的就要“补课”,该“回炉”的必须“回炉”,各乡(镇)、区直部门要制定边查边改方案,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四是要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区直部门要丰富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本单位墙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同时也要注重发现和挖掘在活动开展中呈现出的特色和亮点,形成综合性、经验性、总结性的信息上报区委活动办。五是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区委活动办和各督导组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抓好督导,有序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开展。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马利民,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穆星,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德学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各督导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