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创新举措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
作者: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1-11-18 08:34:36 点击率:110
思茅区创新举措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
思茅区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拓宽识人选人渠道,以区公安分局为试点,竞争上岗30个副科级领导岗位,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
一、量体裁衣“设题”。坚持“干什么、考什么”,抽调各行业务骨干和专业人员组成命题小组,首次围绕选拔职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封闭命制3套试题供现场随机抽选,命题结合人岗相适做到“量身定制”,在考试测评的内容上更加注重针对性,突出检测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笔试内容重点突出业务知识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市情、区情的比例占到20%,竞职演讲的内容重点突出对竞争职位的工作目标、措施、方法等。
二、严明程序“定规”。整个选拔过程包括笔试、竞职演讲和民主推荐,各占30%、20%、50%的权重,做到政策公开、职位公开、条件公开、规则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邀请纪检监察干部等监督信息员全程参与监督,增强选拔的透明度。为促进职位相对均衡竞争,允许报考者兼报两个职位,同一人同时进入两个职位的,可自由选择其中任何一个职位竞争。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综合考察。由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区委常委会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三、民意考核“选人”。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赞成、是否拥护作为干部选拨任用的重要标准,充分体现民意导向。在民主推荐环节,由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民警代表以50%、30%、20%的比例组成民主推荐团,对每位竞职人员进行投票推荐,推荐成绩占总成绩的50%,在深入考察环节,对每个考察对象都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确定人选的一个重要依据,在谈话中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公示拟任职的人员名单后,接受干部群众对拟任职人员德才表现的监督。
四、后续管理“激活”。加强后续管理,确保“上”者有其位,“下”者有其为。选出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开展干部任前诫勉谈话,强化防腐倡廉意识,建立干部档案,加强跟踪管理,动态掌握适应情况和人岗匹配度,不适应岗位的干部及时调整,对优秀干部及时交流重用。对落选的干部密切关注,正确评价,根据发展潜力,做好人才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