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扩大干部选任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作者: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1-06-02 07:52:32 点击率:101
思茅区扩大干部选任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思茅区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差额选拔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扩大干部选任中的民主,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一、推荐提名范围扩大。试行全委会推荐、党组织推荐、组织部门推荐、领导干部推荐、个人自荐等形式提名干部,实现提名主体的多元化。结合不同领导岗位,分类合理界定和规范初始提名主体,乡科级正职拟任人选由区委委员署名推荐提名;乡科级副职拟任人选采取组织部部务委员推荐、部门领导干部)F)$A%yo$V8 c68G%GAQtsskOF()UxUoEVls2ffQ2eeIrL0v3f#ox举荐和个人自荐。2009年来,先后对云仙乡党委书记、区企业工委书记、区建设局局长等6个岗位拟任人选进行推荐提名;采取发出书面通知、网络公告等方式,对六顺乡、龙潭乡武装部长等岗位拟任人选,进行民主推荐提名和自荐;对区林业局副局长、区科技局副局长、医保中心主任等14个岗位拟任人选,进行公开报名自荐,由原来的少数人推荐提名向多数人推荐提名转变。
二、操作过程公开透明。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力度,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实行干部空缺职位、干部考察预告制和干部任前公示制,做到预告内容重点化、预告范围广泛化、预告方式多样化。将空缺的领导职位及空缺数、任职条件、推荐方式、预告时限、预告方式等内容,通过普洱日报、普洱党建网、普洱人事人才网、思茅网、思茅党建网等媒体进行公告,把干部公选工作中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民主推荐与考察、决定任免等各个环节都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真正做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规范、公开、透明。
三、监督渠道不断拓宽。完善选人用人监督体系,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聘请31名工作人员组成干部监督员队伍,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建立区党代表列席区委全委会、常委会等有关会议制度,坚持区委常委会任用干部票决制,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区纪委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干部监督信息的沟通,对拟任人选一律事先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开通“12380”专用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信访、电话、网络“三位一体”群众监督网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