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实施“五项行动”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作者:思茅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2-05-28 11:20:09 点击率:33
思茅区按照“无组织抓组建、有组织抓规范、已规范抓创新”的思路,开展五项行动,不断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争到6月底实现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单独组建率达100%,规模以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已建率达100%,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纳入党组织管理、参加党组织活动率达100%。
实施“建组织、强堡垒”行动。采取“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的方法,狠抓党组织组建工作,实现应建必建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全部建立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重点抓好规模以上企业的组建,社会组织重点抓好商会、民办学校、民办医疗机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事务所等组织的组建工作。组建时,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党员职工劳动关系相对稳定,有合适支部书记人选的,单独建立党组织;对党员不足3名的,按照就地就近原则,打破行业、隶属关系界限,建立联合党支部;对仅有个别党员、不适宜建立支部或联合支部的,实行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到企业所在的村或社区党组织,实行统一管理;对没有党员,暂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通过寻找“口袋党员”、推荐党员人才到企业任职、下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先行建立工青妇组织等方式,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努力使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组建率提高5个百分点。
实施“亮身份、壮队伍”行动。积极动员党员办转组织关系,凡正式应聘到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工作时间半年以上的党员,必须接转正式组织关系;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需持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亮明身份,参加所在企业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尚未建立党组织的,把组织关系转到企业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特别注重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群团组织骨干和一线优秀员工中发展党员。广泛开展“三培养两推荐”活动,把生产技术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技术骨干,把党员技术骨干培养成企业管理人员;把党员技术骨干推荐到班组长岗位,把负责企业中层管理的党员推荐到决策层。积极做好推荐优秀职工、团员青年、妇女入党等工作,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断壮大党员队伍。
实施“配强将、促引领”行动。推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管理层、群团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坚持把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且工作比较稳定、具有影响力的高层管理人员党员兼任党组织书记,有条件的党组织书记直接由负责人担任;社会组织按照“政治素质高、组织能力强、示范作用大”的标准,将负责人或业务主管单位中的优秀党员选拔、推荐为党组织书记,有条件的党组织书记直接由负责人担任。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机制,每年从区级党政机关选派10名熟悉党务工作的党建指导员到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挂职任党组织副书记,协助开展好党建工作;对未建立党组织的,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建立党组织。
实施“活载体、促作用”行动。深入推进创先争优和“四群”教育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活动,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党员与职工联系,引领职工向党组织靠拢;党组织书记与业主联心,引导业主支持党建工作;支部与群团联手,引领党群共建”的“三联三引”活动,做到党建工作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目标同向,使党建工作成为企业需要、业主理解、党员欢迎、职工拥护的民心工程。在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服务企业促发展,服务农村促增收,服务社区促和谐,服务民生促保障”的“四服务四促进”活动,丰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内容,为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提供平台。
实施“抓规范、强管理”行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基本工作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内民主制度、激励关怀帮扶制度、主题实践活动制度等,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建设党员活动场所,达到有办公室、会议室、党员活动室,有党旗、有党建台账、有规章制度、有党务公开栏、有学习图书室“三室五有”标准。推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分类管理,建立管理档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分为在职、流动、离退休三种类型,对在职党员实行设岗管理,对离退休党员实行关爱管理。社会组织党员分为独立身份和双重身份两类,独立身份的党员由社会组织党组织管理;既是社会组织成员又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群团组织在职职工的党员,由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双重管理、双重评议。流动党员实行“双向教育、双向管理”,确保流动党员情况清、去向明,都能参加组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