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发展“领头雁”
作者: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1-10-14 15:52:17 点击率:39
民企发展“领头雁”
思茅区森盛林化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原来的云南三木(集团)有限公司松香厂改制为民营企业的公司。2002年6月在拍卖国有企业松香厂时,冯昌学同志作为一个自然人的身份参加竞买,成功买下松香厂,成为以后的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改制八年来,冯昌学同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始终坚持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创新思维,和谐发展,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坚持守法、诚信,重质量、讲信誉,闯出了一条民营企业管理和经营的新路子。
一、党建先行,和谐发展
冯昌学同志是一位有着32年党龄的老党员,曾在国营企业担任过党委书记的他十分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森盛林化公司组建初期,他首先想到的是要尽快把企业的基层党组织建立健全起来,为此,主动与上级党委取得联系,组建了公司党支部。同时还建立健全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他认为民营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党的领导,同样要增强民营企业员工凝聚力,使企业能够得到和谐的发展,必须抓好企业的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工作。他提出了“抓党建、促工建、带团建,促进民企和谐发展”的工作思路。并在公司内部开展“企业树形象、党员做榜样、员工立志向”创先争优活动,推动了企业“两个文明”建设。党支部的政治优势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转化成了推动企业发展的现实生产力,赢得企业员工的拥护、支持和信任,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冯昌学同志十分重视组织发展工作,及时把生产一线的技术骨干、优秀积极分子培养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公司党支部成立以来,先后有8名优秀积极分子加入了党组织。为了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同时也为了鼓励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在冯昌学同志的提议下,经公司党支部决定,给每个共产党员每人每月发放50元的党员津贴。
二、以人为本,亲情管理
冯昌学同志深知先进的管理既是企业生存的基石,又是企业发展的动力。他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改制后的企业员工绝大部分来自原国有企业,为使员工从过去那种“吃大锅饭,躺安乐窝”的思想观念中尽快转变过来,他大刀阔斧改革人事制度,坚持“能者上,庸者下,任人唯贤”的用人机制,全面推行多劳多得、工效挂钩的工薪制度,大大增强了员工的紧迫感、危机感和竞争意识。作为公司的领头人,他始终用特有的严谨和坚韧的精神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位员工,带领他们一步一个脚印的向前迈进。他是松香加工行业的行家里手,在公司他要规划设计整个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大局,到车间他又是懂行的技术指导,换上一套工作服和员工打成一片,亲力亲为指导机器设备的技术改造。他始终坚持安全发展、节约发展、清洁发展的理念,注重节能环保和技术升级。先后投资上百万元,进行企业“三废”防治工程及先进的安全消防设施建设,同时积极参与清洁生产,使公司成为普洱市第一批参与清洁生产审核合格企业。
改制八年来,先后吸纳招收了近百名下岗失业人员、退伍军人、农民工到企业来工作,为他们提供实现人生价值、展现自我才华的舞台。为使进入公司的员工能够安居乐业,无后顾之忧,凡到公司工作的人员都要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八年来没有发生过一起劳动争议;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并按时缴纳,从未拖欠;组织员工参加各项技术技能培训,提高综合素质;把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作为关心员工身体健康的大事来抓;为了增强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同时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爱,坚持员工生病看望制度;所有员工在生日这一天都会收到一份公司赠送的生日蛋糕和一条手机祝福短信,使员工倍感大家庭的温暖。冯昌学同志把企业发展同企业员工的个人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员工谋福利、谋发展,坚持任务完成和员工收入同步,保证员工收入的稳定增加。
三、奉献爱心,真诚回报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大力支持和充分理解,多年来,冯昌学同志秉承中华传统美德,积极投身于公益事业活动,真诚地回报社会,并以此作为自己应尽的社会义务和责任,公司积极为少数民族地区修整乡村道路共
四、辛勤耕耘,成果丰硕
森盛林化公司在冯昌学同志的带领下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同时也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八年来,累计为山区脂农支付松脂款7亿元,上缴国家税收2300万元。公司生产的“思林牌”松香成为云南省著名商标产品。公司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了上级党委和政府部门的认可和表彰,2003年公司党支部被中共思茅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04年公司被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联评为“云南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民营企业”,2005年被省总工会、省工商联评为“云南省双爱双评先进企业”,被中共思茅市翠云区委、区政府评为“十、五”期间优秀民营企业,2006年被思茅市人民政府评为2003-2005年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10月被云南省委评为“云南省先进基层党支部”、“云南省云岭先锋流动红旗”光荣称号。2007年被普洱市委组织部确定为“创建基层党建工作试范点”,2008年3月被思茅区工会评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009年4月思茅区委确定为“思茅区党建工作示范点”,2010年2月被思茅区人民政府评为“先进企业”,2010年2月被普洱市总工会评为“先进职工之家”,2010年2月被普洱市总工会等六部门评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010年5月被云南省总工会等六部门评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010年被云南省林业厅授予“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